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七章的规定,信息统计工作的监督至关重要。各直属联系单位需严格遵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第十五条强调,单位需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监督: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政府采购过程透明、规范,有效管理与监督采购活动,提升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为加强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3月29日由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以人口办财务〔2012〕20号印发。《办法》分总则、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监督、采购方案和采购申请的监督、采购项目的监督、采购方式的监督、招标工作的监督、信息统计工作的监督、附则8章17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