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工伤,右手小指末节远端骨缺损,经手术修整后,现在指头短了很多,请问能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0-05
1.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很不好界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
2.但是,现在很多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单纯的手指、脚趾骨折,不能认定为十级伤残,这能说这个是存在地区差异的;
3.以我个人的工作经验十级伤残应该问题不大!当然我说了不算,具体的等级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我只能根据工作经验大约估计一下。!
第2个回答  2013-10-05
你所表述的伤情,属于法医自由裁量的范围,哥弟的做法不一样,
建议你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认定是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据鉴定的等级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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