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盛行,很多音乐软件下架了自己没有版权的音乐,尽管有很多用户抱怨,但是这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进步。更进一步的,我们能够发现,有些音乐原创者不允许别人唱自己的歌。对于此事,大家意见纷纷。
其实这样的事情是可以理解的。
这样的事情其实我们作为听众是接触过的。在前几年,有一个民工组合“旭日阳刚”,两位歌手以演唱汪峰的《春天里》而被广大听众熟知,并且通过这首歌的演唱,这个组合更是登上了不少节目,包括春晚,因此获得了知名度和收益。但是春晚结束以后,汪峰就禁止这个组合再演唱其作品了,汪峰也因此遭到了很多诟病。
很多名气一般、或者是毫无名气的小歌手通过演唱一些知名原创歌曲而获得收益。但是这样的事情对于原创歌手而言不是伤害吗?原创歌手辛辛苦苦写歌、认认真真创作,难道他们自身的脑力劳动、知识产权不应该被尊重吗?
其实这件事请的重点是非原创歌手借原创歌手的作品获得知名度和金钱收益,但是并没有和原创歌手签订版权合同,也并没有缴纳版权使用费用。
所以,这样的事情其实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我们再要充分尊重原创歌手的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具体对待不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