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的事业单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情况,负责拟定全市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储备供应年度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出让土地的招、拍、挂工作;建立和管理市政府的土地储备库,根据市政府编制的收购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和城市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及其它需调整的土地适时进行征用、收回、收购、置换。管理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待征土地、无合法使用权的土地,并纳入市政府的土地储备范围,通过经营运作,确保政府的土地收益;做好收购土地的前期开发和土地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占一补一”的开发复垦项目,组织实施规划区内拆迁安置房建设和工业标准房建设。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指导各县(市)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对各县(市)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进行技术指导,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和运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调研及技术研究;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管理办法;承担技术培训。管理、使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承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概(预)算初步审查,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财务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等工作;承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咨询、信息服务及评价,编辑土地开发整理的文献资料;开展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产中心
承担地产市场的中介性服务工作;代理地产交易、登记等事宜;受局委托,承办土地抵押登记、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的招标、拍卖、公开挂牌工作;承办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司法仲裁等方面的土地价格评审工作;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和修订工作,为市政府制订地价提供依据;开展地产市场的调查、预测、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承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为用户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承担地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效益评价等经济分析工作;承办局领导和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征地事务所
承担新乡市城市规划区内国家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全市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征地包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被征土地进行勘丈和附属物清点工作;负责制订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承办市政府征地方案公告和土地补偿公告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补偿登记工作;拟订新增建设用地出让方案,督促有关单位上交有关税费;根据征地批复,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划拨土地。并做好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和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土地监察大队
经常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负责市局管辖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提出立案、处理意见;协助法规监察科搞好国土执法检查工作;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处理、听证和应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承办局领导和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土资源信息勘测中心(新乡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承担国土资源信息化和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的建设、管理、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国土资源市级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负责本级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国土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的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管理及运行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和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土资源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辖区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的权属管理;负责办理辖区内人民群众来访和土地权属纠纷的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动态巡查,做好一般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撰写调查报告、草拟处罚决定书、送达公文等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内经常性土地出让前的权属调查和地面附着物的调查、补偿费用计算,协助市局有关科室、单位做好土地使用权交易及有关管理工作;协助市局做好辖区内地籍测绘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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