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奥巴马竞选看美国民主制度 论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10-20
  从奥巴马竞选看美国民主制度
  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了生产商品的劳动既具有私人劳动的性质,又具有社会劳动的性质。只有当商品生产者的商品在市场上实现了同其它商品交换的时候,它的私人劳动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可见,商品能否卖出,即他的具体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是否符合社会需要,抽象劳动形成的价值在量上是否相当于或者低于同种商品的平均水平,是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关键。如果商品在市场上卖不出去,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就无法转化为社会劳动,具体劳动就不能还原为抽象劳动,耗费在商品上的劳动无法得到补偿,生产就无法继续进行。因此,私人劳动能否及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社会劳动,决定着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的成败,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的命运。
  美国的大选,关系到全球的政治经济走向,因此世界都在关注。在感觉中好像是中国人的关切程度不亚于美国人,从中国的利益出发,大家似乎都对于奥巴马有好感。其实主要是关于中美关系的问题,奥巴马在遥远的美国西海岸向中国展示的橄榄枝。另外民主党的施政纲领中的对外政策比之共和党更为身段柔软,更为灵活,如果把美国比作警察。布什是一个几分骄横,霸道的警察,而奥巴马则是一个比较通情达理的警察。因为他代表美国的中下层的人们的意志,主张增加高收入人群的税收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反对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战争,主张在世界秩序上建立多极政治。主张通中国发展关系。
  在选举初期,并没有看好奥巴马,原因很简单,在一个以白人为主流的社会,黑人可以成为警察,官员,甚至可以成为国务卿,总统助理,可是如果让一个黑人主导美国的命运那就另当别论了,很难让人相信可以让一个有色人种入主白宫,然而,在两个州摇摆形势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奥巴马已经胜券在握,提前当选。和选举初期大家的预期是相同的。奥巴马毫无悬念,顺利的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的第44位总统,唯一的黑人总统。在传统认识上,资本主义的所谓民主是虚伪的,这是根深蒂固的。但是这一次事实完全颠覆了过去的观念,不得不承认,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公正的。美国的民主制度是成熟的。一个仅仅有11年的从政经历,一个黑人混血,一个仅有议员资格的平民。一样可以成为总统。看到在选举过程中,整个社会是平稳的,选民是冷静和理性的,并且积极的参与。总统候选人充分表现出良好的政治道德,和值得称道绅士的风度。在麦凯恩败选以后,马上向奥巴马表示祝贺。并没有出现互相谩骂,人身攻击,揭短的不道德事情。 美国的民主制度也经历了和很多国家相同的过程,在民主制度建立的初期,选举的情况和现在一些亚洲国家的情况差不了多少。在马克。吐恩的小说“竞选州长”里,看到了当时选举的丑恶,党派斗争的积怨对于选举人的人身攻击达到了高潮,有人教唆九个不同肤色的小孩子一起冲上讲台,向主人公叫爸爸,最后他不得不退出选举,在给他的朋友信中写到:你忠实的朋友,过去是个正派人,现在成了伪证罪犯;小偷;拐尸犯;酒疯子;贿赂犯和讹诈犯的马克。吐恩。 民主制度是需要建设的。在现在美国人的眼睛里,是把奥巴马作为一个总统的标准来选择,而不是选择他的身份和皮肤。 美国选举制度的公平合理,上了真实的一课。
  奥巴马在胜选的讲话中,无不自豪的讲到
  “如果还有人对美国是否凡事都可能存疑,还有人怀疑美国的奠基者的梦想在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否依然鲜活,还有人质疑我们的民主制度的力量,这些问题都有了答案,
  If there is anyone out there who still doubts that America is a place where all things are possible; who still wonders if the dream of our founders is alive in our time; who still questions the power of our democracy, tonight is your ans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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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我们再次证明,我们的国家力量并非来自我们武器的威力或者财富的规模,而是我们理想的持久力量,民主,自由,机会和不屈的希望”
  Tonight, we proved once more that the true strength of our nation comes not from the might of our arms or the scale of our wealth, but from the enduring power of our ideals: democracy, liberty, opportunity and unyielding hope。
  之所以大家投票给他,说明了美国人的主流民意,大多数人的意志。人民的选择。然而,美国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能带领美国走向繁荣的总统,不是选秀。虽然奥巴马是以改革的口号打动美国选民的,但是他究竟是把美国拖向深渊的胡佛,还是把美国从危机中解救出来的罗斯福,大家还需要观察。
第2个回答  2013-07-08
总统宝座不移坐,奥巴马能否成功
在民主国家当总统,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荣耀地登上总统宝座有如登天一样难,但能够光荣地离开总统宝座则比登天还要难。在一个成熟的民国家或者政体里,去竞选总统时非常激动人心的,但总统这个职业并不是那么激动人心的,对于独善其身的人,总统职位甚至是“高危”的。
20日,奥巴马的就职典礼有两百万美国人参加,创下了历史纪录。在这之前,总统就职典礼参加人数的纪录保持者是约翰逊总统(Lyndon Johnson),他在1965年宣誓就任美国总统,那时据我出生还有两个月;那时,涌进华盛顿的人数多达一百二十万人,那时,象奥巴马这样的黑人大多还没有选举美国总统的投票权,更不用说去竞选美国总统。44年后的今天,黑人当总统了,我长大并迅速地继续变老,躲在网络上写点文章度日如年,两百万美国人涌进华盛顿见证这一历史时刻——这就是历史,我们每一个人的历史。
我关心奥巴马,当然不完全因为这一点牵强附会的联系;我关心奥巴马,更不会只关心他如何风光的挺进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搬进自古以来只有白人住客的白色的宫殿——白宫。我关心奥巴马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入手的:四年后——或者如果他够幸运的话,八年后,奥巴马能否全身而退?
这里的全身而退的“身”,不是指他的“身体”,虽然大家都预感到,奥巴马将会成为极端种族分子和神经病们的明杀和暗杀的目标,但这不是我讨论的主题。我说的“身”更多地从奥巴马的“名声”和“精神”出发。奥巴马风光就职已经是铁板钉钉,但他能够同样风光地离开白宫和华盛顿吗?我很怀疑,不是怀疑他的能力和人品,而是历史和现实一再展示一个浅显的道理:总统是不好当的!
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不但实现了他自己的梦,也实现了美国创建者奠定的美国梦,而且更主要的是,他这一折腾,让全世界早就失去希望的人、民族和国家也都开始重温旧梦或者编织新梦。可是,那些梦想很难实现的民族可以继续在梦想里生活,意淫奥巴马,而美国人则绝不会在一个梦想前止步不前的。他们会有新的梦想,他们会有新的期望,而他们还会继续把这些梦想和期望寄托在奥巴马的身上。奥巴马是否还能够再创辉煌?他能够不仅仅实现自己的梦想也带领美国人追求所有人的理想吗?他有这个能力吗?
如果我们看一下美国,包括一些其他的民主国家或政体领导人的经历,我们就有理由为奥巴马捏一把冷汗。让我们不要忘记就在奥巴马就职那天离开白宫的小布什总统。可能很少有人记得,八年前布什总统当选的时候,美国人的激情一点也不比现在低,我当时遇到的稍为上了点年纪的美国人都会长长松一口气地说,终于可以让白宫干净一点了。不错,整整八年,白宫被克林顿搞得乌烟瘴气,雪茄和实习女生的气味,让美国人觉得八年已经足够了,应该改变一下了。于是他们挑选了不但办事效率高,低调,而且每天晚上九点就准时爬上床的富家公子小布什——各位,这对逐渐要求回归家庭的美国人来说真是莫大的鼓舞。华盛顿早就流传着这样的故事:共和党总统实在太保守,保守得都不喜欢做爱了;而民主党总统倒很开明,也很喜欢做爱,可是他们从来不和自己的妻子做。——现在好了,谢天谢地,白宫里终于住进了一位不但做爱,而且还九点钟就上床和自己妻子做爱的总统,上帝保佑美利坚!
八年前小布什就职时,他的民意支持度只比当今的奥巴马略低一点点,而在小布什上台后不久就发生了911事件,上帝没有保佑美利坚但照顾了小布什,结果,小布什的民意支持度飙升到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才享受过的高度。
我倒想知道,如果说奥巴马现在的民意支持度比小布什上台时稍微高一点,那他干什么事能够让他在未来四年里达到小布什曾经有过的高度?如果没有,那么他未来四年准备靠什么继续凝聚民意,以便四年后连任成功?(大家知道,在美国当总统如果不连任的话,几乎是“奇耻大辱”,老布什只干了四年就下台了,一直耿耿入怀,而小布什最大的成绩就是帮老爸报仇了,多谢恐怖分子,他一干就干了八年,虽然最后有些灰溜溜)
正如我不会否认台湾民主政治的成绩一样,我始终认为奥巴马当选本身已经具有非常大的历史意义。奥巴马的当选改变了世界,然而,作为一个实实在在的美国人的总统,他还得在自己的任内改变美国,否则,过去的辉煌也只能是过去的。而且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过去多年的历史教训向我们显示,在民主国家当总统,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荣耀地登上总统宝座有如登天一样难,但能够光荣地离开总统宝座则比登天还要难。
过了20日奥巴马进入白宫后,轮到他倾听自己的演讲了:他能够实现自己演讲中的承诺?用中国一句俗话说:过了今天,你奥巴马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才知道。
第3个回答  2013-07-08
美国的大选,关系到全球的政治经济走向,因此世界都在关注。在我的感觉中好像是中国人的关切程度不亚于美国人,从中国的利益出发,大家似乎都对于奥巴马有好感。其实主要是关于中美关系的问题,奥巴马在遥远的美国西海岸向中国展示的橄榄枝。另外民主党的施政纲领中的对外政策比之共和党更为身段柔软,更为灵活,如果把美国比作警察。布什是一个几分骄横,霸道的警察,而奥巴马则是一个比较通情达理的警察。因为他代表美国的中下层的人们的意志,主张增加高收入人群的税收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反对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战争,主张在世界秩序上建立多极政治。主张通中国发展关系。

在选举初期,我并没有看好奥巴马,原因很简单,在一个以白人为主流的社会,黑人可以成为警察,官员,甚至可以成为国务卿,总统助理,可是如果让一个黑人主导美国的命运那就另当别论了,很难让人相信可以让一个有色人种入主白宫,然而,在两个州摇摆形势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奥巴马已经胜券在握,提前当选。和选举初期大家的预期是相同的。奥巴马毫无悬念,顺利的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的第44位总统,唯一的黑人总统。

在我们的传统认识上,资本主义的所谓民主是虚伪的,这是根深蒂固的。但是这一次事实完全颠覆了我们过去的观念,我们不得不承认,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公正的。美国的民主制度是成熟的。一个仅仅有11年的从政经历,一个黑人混血,一个仅有议员资格的平民。一样可以成为总统。

我们看到在选举过程中,整个社会是平稳的,选民是冷静和理性的,并且积极的参与。总统候选人充分表现出良好的政治道德,和值得称道绅士的风度。在麦凯恩败选以后,马上向奥巴马表示祝贺。并没有出现互相谩骂,人身攻击,揭短的不道德事情。

美国的民主制度也经历了和很多国家相同的过程,在民主制度建立的初期,选举的情况和现在一些亚洲国家的情况差不了多少。在马克。吐恩的小说“竞选州长”里,我们看到了当时选举的丑恶,党派斗争的积怨对于选举人的人身攻击达到了高潮,有人教唆九个不同肤色的小孩子一起冲上讲台,向主人公叫爸爸,最后他不得不退出选举,在给他的朋友信中写到:你忠实的朋友,过去是个正派人,现在成了伪证罪犯;小偷;拐尸犯;酒疯子;贿赂犯和讹诈犯的马克。吐恩。

民主制度是需要建设的。在现在美国人的眼睛里,是把奥巴马作为一个总统的标准来选择,而不是选择他的身份和皮肤。

美国选举制度的公平合理,为我们上了真实的一课。

奥巴马在胜选的讲话中,无不自豪的讲到“如果还有人对美国是否凡事都可能存疑,还有人怀疑美国的奠基者的梦想在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否依然鲜活,还有人质疑我们的民主制度的力量,这些问题都有了答案,

If there is anyone out there who still doubts that America is a place where all things are possible; who still wonders if the dream of our founders is alive in our time; who still questions the power of our democracy, tonight is your ans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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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我们再次证明,我们的国家力量并非来自我们武器的威力或者财富的规模,而是我们理想的持久力量,民主,自由,机会和不屈的希望”

Tonight, we proved once more that the true strength of our nation comes not from the might of our arms or the scale of our wealth, but from the enduring power of our ideals: democracy, liberty, opportunity and unyielding hope。

之所以大家投票给他,说明了美国人的主流民意,大多数人的意志。人民的选择。然而,美国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能带领美国走向繁荣的总统,不是选秀。虽然奥巴马是以改革的口号打动美国选民的,但是他究竟是把美国拖向深渊的胡佛,还是把美国从危机中解救出来的罗斯福,大家还需要观察。

奥巴马可以说是临危受命。

美国面临的经济海啸,结果如何现在仍然是迷,将来的趋势还不得而知,奥巴马的经济政策效果如何,大家也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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