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都有哪几个地级市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7
辽宁省共辖14个地级市,其中两个为副省级市,分别是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葫芦岛市,朝阳市。
辽宁省,简称辽,取辽河流域永远安宁之意而得其名,东北地区唯一的既沿海又沿边的省份,也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沿海省份之一,被誉为共和国长子,东方鲁尔。
夏,禹分九州时,辽宁属于幽州,民国初期在辽宁地区设有奉天省,1954年8月撤销辽东、辽西两省建制,合并改为辽宁省。
第2个回答  2019-12-16
辽宁省下设14个地级市: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民国时期,为行省制时代。初期设有奉天省,省下辖有道和县。民国十七年,改奉天省为辽宁省,“辽宁”才成为本省的专名。省下设有3市、59县、6旗。还涉及辽宁地区的县有热河道的4个县及“关东厅”的旅顺市。东北沦陷时期,伪满洲国在辽宁地区设有奉天省、锦州省、安东省、热河省,省下辖有市、县。

解放战争时期,辽宁的建置基本上是省、市、县三级制。

辽宁的地方行政建置日趋完善,基本上为省、市(地区)、县三级制。新中国成立初期,辽宁地区设辽东、辽西省和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5个中央直辖市,两省共辖9市、1个专区、49个县。

1952年11月,辽西省山海关市划归秦皇岛市。1954年8月1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辽东、辽西省合并,成立辽宁省,原5个中央直辖市划归辽宁省管辖;辽宁省设10个地级市、1个县级市,36个县。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撤销热河省建置,将原由热河省管辖的朝阳县、建平县、凌源县、建昌县、北票县和喀喇沁左旗划归辽宁省管辖。

196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管辖。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辽宁省昭乌达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

至1985年末,辽宁省设置13个地级市,4个县级市,40个县(5个民族自治县)和56个市辖行政区。

截至2016年底,辽宁省下设14个地级市、16个县级市、25个县(其中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59个市辖区。省政府驻地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号。

扩展资料:

辽宁,简称“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为沈阳。辽宁省南临黄海、渤海,东与朝鲜一江之隔,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既沿海又沿边、中国最北端的沿海省份,也是东北地区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

辽宁省辖14个地级市,其中副省级城市2个(沈阳、大连),总面积14.8万平方千米。地形概貌大体是“六山一水三分田”,地势大致为自北向南,自东西两侧向中部倾斜,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368.9万人。

辽宁省是中国重要的重工业基地、教育强省、农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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