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4-24
(一)政策依据:
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二)办理程序:
档案转移是一种组织对组织的行为,严禁以私人名义提取和保管人事档案;档案转出时须先结清托管服务费。
1、非单位代理人员提取档案:
(1)到接收单位开调档函;
(2)凭存档合同、调档函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到我中心调档;
(3)工作人员查询档案;
(4)登记和转移档案。
2、单位代理人员提取档案:
(1)持委托单位同意调出档案证明;
(2)到接收单位开调档函(档案继续放在本中心可不出具此函);
(3)凭单位同意调出档案书面材料、调档函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到我中心调档;
(4)工作人员查询档案;
(5)登记和转移档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