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越详细越好。。。。

第1个回答  2013-06-23
社会工作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长,要使它适应我国的国情,必须澄清一些模糊的认识。目前我国在实现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中主要应解决三个问题:1.社会工作职业及其价值理念的确定问题,2.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者的界定问题,3.社会工作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关系问题。社会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助人,不应过分强调其管理职能。
(二)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策略

  时至今日,讨论社会工作本土化对中国内地已不是多余的了,因为中国经济与社会的急剧变迁已使原来“天衣无缝"的社会工作(助人)体系产生了漏洞,原来被这一安全网保障的人已经预感到某种不安。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原有的这套社会工作(助人)体系还在或强或弱地发挥作用,人们对之有时还有美好的回忆和企盼。于是我们面对的现实是在原有制度仍在起作用的情境下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这是制度创新的过程。在中国内地社会工作本土化采取依靠原有体系、注重生活文化的策略或许是可取的。

  所谓依靠原有体系有两层含义:第一,中国内地没有像许多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社会所拥有的民间社会机构,没有专业化的社会工作队伍,实际的社会福利服务在很大程度上还靠政府、工青妇组织及工作单位。因此,具有国际经验的专业社会工作进入中国内地就必须与这一原有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结合,而不可能去另建一套独立的社会工作体系。第二,社会工作本土化是靠现在从事行政性、半专业化社会工作的人员进行的,这些人员领悟了国际性的专业社会工作的经验,并将之与自己的工作相结合是社会工作本土化必由之路。当然,这里说要依靠原有体系并非排斥建立民间社会服务机构以作示范。基于上述理由,社会工作本土化要在如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第一,对从事实际社会工作的干部进行专业培训,促使国际社会工作经验与本土性社会工作的比较和碰撞。第二,分析两种社会:作之异同,找出它们的相似之处, 强化它们之间的亲和性。第二,在此基础上从事社会工作实践,扩大两者之间的相容性,以实现优势互补。

  所谓注重生活文化是说,社会工作说到底是对具体个人的帮助,是通过外部援助使有困难的人摆脱其困境的过程。助人方法要使受助者能够和乐于接受,助人效果要由受助者来评判。于是了解受助者以往的生活境况及面临困难的特征,了解他对受助的看法,了解他以往对待受助行为的态度,了解他的生活方式,对于选择助人方法和推进这一过程都十分有益和必要。实际上,在传统文化和集体主义传统影响下,人们对接受来自不同方面的帮助常常会有不同的表现。中国人这种以助人者身份(与受助者关系)来决定接受帮助与否及方式的文化特征,在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中不能不给予充分注意。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工作本土化是一个伴随着研究、分析和体味的复杂过程。

要是想要详细的再给我说..谢谢
第2个回答  2013-06-23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我们当今所面临的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微观性致使无论在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还是像我国等发展中国家,都急需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虽然我国的专业社工的发展才刚起步,但西方发达国家在实施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上的丰富经验却是我们宝贵的资源。对西方国家先进社工理念和实务的引入以逐渐适应我国特殊国情和社会环境的发展的过程,就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过程。社会工作的本土化的发展将成为我国未来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课题。联系“社会工作”和“本土化”,我们可以从三个角度归纳在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教育还不成熟。社会工作者是社会工作的主体,发展一批高素质的、具有丰富实践经历和实务水平的专业社工队伍,是党十七大的号召。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教育存在着针对我国本土的社会工作理论不足(社工伦理、实务方法等)、专业社工人才的短缺、专业教育方法不成熟、实践机会少、缺少社会支持等问题。
二、工作对象的观念尚待开发。社工的工作对象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对我们社工专业和社会工作者的认识、了解和信任是我们提供服务的基础。我国的传统农业就存在“自给自足”的小家庭发展模式,“保守”是我们的思想传统,因此我们的工作对象在困难中往往倾向于自己解决和不注重对社会工作者的配合。
三、开展工作的环境仍需完善。社会工作的是“社会”环境下的工作,离不开社会群众的广泛了解和认同。然而在我国实质性的社会工作开展得还比较少,缺少社会宣传和社会共识,使我们在开展实务工作时遇到重重困难。此外,社会上缺少接纳社会工作者的就业岗位,政府、社会组织等缺少对社会工作者的支持。这样,一方面不便于检验我们的理论,另一方面不利于社工专业的发展和传播。
第3个回答  2013-06-23
中国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影响
1.从工作范围来看,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给当代中国社会工作既带来了挑战,又带来了机遇。
“家族本位”的特征决定了中国传统的求助系统主要局限在家庭、亲戚或邻里的范围,很少求助于“外人”;传统的“孝道”要求子女亲自为父母养老送终,认为老人看护的工作交给“外人”就是不守“孝道”的表现;家庭中亲子、夫妻之间传统的不平等的关系,使一些人认为虐待儿童、妇女、老人等只是家庭的内部问题,不需要“外人”插手,即使是受害者,也因“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而不愿求助于社会工作人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工作的工作范围,使中国的社会工作者无法向西方那样实现对这些领域的自然“干预”。

2.从工作目标来看,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中的“群体主义”为当代中国社会工作顺利开展社区和小组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社区和小组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借助于中国传统伦理中对群体的归属感和牺牲精神的倡扬,社会工作者可以更好地激发起社区和小组成员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当然,传统观念影响下的中国人个人意识较为薄弱,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观念淡漠,这就需要社会工作者做更多的工作去帮助案主树立自我权利意识,鼓励他们摆脱对家庭、社会的依赖性,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和潜力。又要在社会上进行广泛的呼吁和宣传,使社会各界正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为他们的最终独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从工作方法来看,在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人,对表达自己需要的方式、希望满足需要的方式、受他人帮助的方式等都有自己独特的理解,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充分理解工作对象,采取能为他们所接受的方式进行社会工作。
“案主自决”基于西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价值观。第一,中国传统观念一向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信任。当社工人员以“案主自决”为由拒绝向他提出建议,他会认为这是社工不诚心帮助或是推卸责任。第二,较强的家庭和群体观念是中国文化传统的一大特色。如果社工人员一味启发一个希望在家庭中找回自己位置的案主充分考虑自己的需要、自己的自由、扩展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其结果只能使案主越来越迷惑。第三,在整体性观念、依赖性观念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中国社会工作者,自小内化了的一些中国文化信念,如照顾别人、为他们着想的心态比尊重别人个体性和自主性的心态强,要让他们既关心求助者的问题又与他们保持理性的距离并非易事。但“案主自决”的原则和工作方法符合中国传统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古训。

4.从社会工作的结束和评估方式来看,中国社会工作也应当有自己的特色。
西方专业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基本上是一种契约关系,一旦协议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契约终止,双方的联系也就终止了。中国社工人员与案主之间更适合建立一种亲密的朋友关系。既然是带有亲情和友情色彩的关系,就不可能像契约关系那样彻底的“结束”,相反,中国人对助人关系的理解常常是延展性的。在作为中国职业社会工作前身的民政干部工作中,流传着许多民政干部与社区居民保持长久的亲密关系的佳话。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过程中仍旧应当继承的优良传统。
社会工作效果的评估也不能仅依据某一次完整的社会工作过程来进行,因为这个过程并没有完结,第一步可能仅仅是建立了密切的关系而没有解决实际的问题,但不能因此就说这个工作是没有成效的,密切关系的建立为进一步彻底解决问题打下了基础;同样,也不能说一次在短时间之内解决了案主问题的社会工作就一定是成效显著的,因为这种解决可能是表面的和不彻底的,随着关系的解除,同样的问题可能重复出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