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档案,是怎么收费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1

不收。郑州市取消档案费,已交的省人才交流中心可退钱。

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该《通知》中所称的流动人员与公安机关所指的流动人员是有区别的,指的是在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上班,或者虽然在这些单位上班,但没有编制的那类人员,就是体制外、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档案的那部分人员。

扩展资料

个人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生命轨迹的缩写,是用人单位了解一个人情况的非常重要的资料,也是一个人政治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可小看和忽视。一个人只要需要工作、需要生活,就离不开与社会上一些单位、一些部门、打交道,建立起个人档案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更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这是单位或企业了解一个人的重要手段。没有档案的人当然就不便于单位或企业了解你,对个人是肯定不利的。

存放和保管好当然是一个重要环节。至于怎样保管、在哪里保管?一般应在县(市)团级及以上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这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的在册人员等;对于广大的农村人口一般应有乡镇户籍管理部门;对于企业单位另有规定,一般应在他的所属上级行管单位。对于大量的流动人口则另有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教育信息网-郑州市取消档案费 已交的省人才交流中心可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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