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大量的劳动派遣制员工在新的劳动法下该何去何从?

我的情况就是这样:2004年我从大学毕业,被一个县级市供电公司招聘进单位从事电气实验工作,当时不知道这种劳动关系了,我们和那些正式工也就是全民、集体的工作在一起,但是待遇相差非常的大。当初是该供电公司以其下属企业招聘我们的。那时该公司拥有十几家企业。后来上面的政策说不允许开设企业,后2007年这家招聘我们的企业被卖给了私人,我们也因此被供电公司赶去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开始时,两年换一个劳务公司,后一直在一个劳务公司。2007年开始全民性质的员工与我们集体和派遣制员工分开,我们因此工作在该供电公司的三产企业工作,这时我们还是和正式工同一班组,做同样的工作,但是待遇几年都没涨过,与他们相差很大。直到今年2013年,新的劳动法有规定了,同工同酬!供电公司开始想办法,准备把我们的劳动关系抛给外包单位。因为该供电公司的三产企业有集体员工的劳动关系。工作形式是集体职工与我们分开,我们的班组班组长还是由集体职工担任。准备2013年7月1日实行。我都快四十岁了,还轮到这样的处境,心寒!!!对社会一点好感都没有。为什么是这样的???我该何去何从?大家快来说说你们的情况如何啊?

第1个回答  2013-06-27
我跟你的情况一模一样,可恶的国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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