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安置房,要现金补偿,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3
货币补偿,是指在拆迁补偿中,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人放弃产权,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简单点说就是直接拿钱补助,一次性付款。目前,该形式是我国拆迁补偿最主要形式。
货币补偿的优点在于简单便捷,被拆迁人不用担心后期补偿款迟迟不到位等问题。被拆迁人也可自主选择重新购买住房,同时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但其缺点是新选择房屋购买房价可能同比增高,给予的补偿款不一定能足额支付。或者暂时不买房,那对于一大笔补偿款该如何支配呢?这就需要被拆迁人有很好的理财能力了,有敏锐的市场观察能力以及有自我生存的一技之长。被拆迁人大多是农民,对于农村被征收拆迁后,需要有再就业的能力,以融入城市生活产权置换弱化主动权,但后期纠纷多
拆迁补偿的另一种方式就是产权置换了。产权置换一般是给予被拆迁人几套安置房和一定的货币补偿。这就让被拆迁人少了很多后顾之忧,一是能有稳定的居住地方,二是能有一定的资金开始后期的生活发展。
选择安置房还有比较大的好处在于价格上的优势。对于大多数被征收人来讲,安置房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这是最优的地方。但同时也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安置房的区域位置都不由被拆迁人选择,且安置房一般都较远。
再者,安置房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弊端就是起初谈补偿协议的时候,拆迁方会承诺安置房的规划前景,但往往等被征收人选择居住的时候才发现安置房往往和当初承诺的差距甚远。而更严重的时候,安置房的建造因为赶时间,所以监管不严,偷工减料的情况很多,所以导致安置房房子的质量相对来说会与标准的房子有所差距。
总的来说,安置房的选择存在的隐患问题比较多,但胜在价格优势上。从整体的拆迁情况看,大部分被拆迁人还是更愿意选择货币补偿。但每个被拆迁人的情况不一样,要根据自己的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当然,国家也给了被拆迁人这样选择的权利。至于到底是要钱还是要房子,被拆迁人可根据上述的优缺点对比进行选择。
回答于 201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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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拆迁有没有补偿
安置房拆迁有补偿。只要合法购买的安置房,在拆迁的时候也是有补偿的。拆迁安置房和拆除普通住宅房的搬迁补助费是差不多的。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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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拆迁赔偿和放弃安置房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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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除了安置房还有什么补偿
法律分析:通常还有金钱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张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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