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将北京写字楼54亿售予合资基金公司 获益18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22

观点地产网讯: 12月23日晚间,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将一幢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CBD核心区的甲级写字楼售予基金公司,收益估计约为17.95亿元,公司与工银国际分别持股50%。

公告中称,于2018年12月21日,远洋集团指定有限合伙人、工银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永帆国际有限公司、及GP订立有限合伙协议。

据此,订约方协定(其中包括)管理及投资物业基金。物业基金的设立目的为收购项目公司。南胜、世基及GP亦于同日订立股东协议,据此,订约方协定(其中包括)物业基金集团的营运及管理。

其中,GP为远洋合营公司,由远洋全资附属公司南胜控股有限公司及工银国际全资附属公司世基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双方约定各自出资额为人民币9亿元的等值美元,分别拥股50%,远洋向物业基金的出资将由集团的内部资源拨付。

成立投资物业基金后,远洋全资附属公司迅荣创富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物业基金的全资附属公司港汇创投有限公司订立出售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其所间接持有的项目公司94.03%(概约)股权,而项目公司则持有该物业,即远洋光华国际(北京)(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CBD核心区的一幢甲级写字楼)。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0.8万平米。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该物业产生租金收入总额约人民币1.56亿元(未经审核),出租率约为93%。

公告中称,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已扣除开支)预期约为人民币53.8亿元,将由远洋用作一般营运资金。出售事项产生的未经审核除税前收益估计约为人民币17.95亿元,从而使股东的回报得以增加。远洋作为物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以及持有普通合伙人50%权益的股东,也可从物业基金收取分派及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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