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中有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两种变更单。设计变更的发布主体是设计院,作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只需要盖设计院的章,签字也只有设计院的相关职能(设计、校对、审核、审定等)参与。而工程洽商的发布主体是施工队,必须四方签字才能生效。施工队一般喜欢让设计院出设计变更,因为很多甲方规定洽商单低于一定数额的不给钱,但是设计变更是由设计院发出的,不论产生多少费用施工队都可以要求甲方给付。
2、图签栏专业字母代号没有统一标准。有用字母的,也有用汉字的。
3、竣工图如果由施工单位出图,用施工单位的图签,盖施工单位的竣工章,不需要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因为竣工图在法律上是施工单位给业主的成果,与设计院没有关系。设计院盖出图章是有严格规定的,只有在设计院发出的设计文件上才能盖出图章。竣工图不是设计院出的设计文件,所以不能盖设计院的出图章。当然,如果施工过程中修改不超过15%,竣工备案允许直接采用施工图,只需要在图中用红笔标出改动之处、引用变更单号并盖竣工图章即可。这样的图中是有设计院的出图章的。但是那是人家设计院法定出版施工图自带的,不是因为竣工图才盖的。
追问Wu, 您好!
看到您这么详尽得回答,我真得非常感动谢谢!
另外,请问这方面的信息有没有相应国家规范?有规范做依据比较好解释些;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