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为了取我老婆,答应做上门女婿。不然她妈不同意我们的婚事,实际上我家是城市的,她家是农村的,条件也比她家好,城市里也有房,以后我们一家人也在城市里我家生活。只是每年答应了过年要回他们农村家,证明我是他们的上门女婿。现在生了孩子,我老婆的妈硬要孩子跟到她妈姓,其实我和我老婆态度是对孩子的跟谁姓都行,但是由于我妈妈的反对,因为我是独生子,所以孩子一定要跟到我姓,至少第一个孩子要跟到我姓,后面要在生可以随他们姓,就这事,她妈说不跟到他们姓就打算让我们离婚。假如因为这事真离婚了我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妈也是你这个意见,上户跟我姓,然后小名跟到他们姓,可是她妈不同意。
她家上学离她农村的那个加还有很多公里路,我家城市的,不管什么条件绝对是优于她家的。
离婚当然是最坏的打算,我和我老婆感情很好,而且为了孩子我们也不愿意离婚,到现在这种可能也是让大人那一代给逼的,为了争个姓,他们不考虑孩子的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