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成立新公司,手续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4-15
1、营业税:
不交:投资方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
交: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要按规定缴纳5%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不交:若接受投资的公司不是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交:若接受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一)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二)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 %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等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给接受投资公司,投资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视同销售,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投资公司取得土地的成本、税金等费用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4、印花税
从2006年11月27日以后,对投资后签订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转移合同的要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5、契税
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3-5%契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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