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政府出资成立了很多地铁相关公司,那为什么对其他公司只字不提?包括地铁物业、深圳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既然投资方为政府,那么其利润理应属于政府。又因为其利润依赖地铁,则利润首先应当弥补运营成本,这正是香港地铁的盈利之道。非此,有失公平及国有资产流失之嫌疑。 请问深圳地铁,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