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申请条件和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5

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的申请与审批管理严格,确保市场秩序。


首先,开设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需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提交详细申请。必须满足如下条件: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需持有《上岗合格证》;经营场所设施完备,建筑结构安全,消防设施完备并具备消防合格证书;卫生、通风和防噪声设施需达标;具备规定注册资金;以及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对于营业性演出队的设立,条件包括:有合格负责人和演员,持有《演员证》;配备必要的乐器和节目;固定办公地点及器材设备;资金到位;同样需要健全的管理制度。


营业性时装表演队的要求则包括:有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负责人,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设备,演员持证,以及规定资金和管理制度。


艺术表演人员在本市营业性场所演出需具备表演能力并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取得《演员证》。团体内专业演员需获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申请,同样需要《演员证》。


设立文化娱乐经纪机构需具备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固定办公地点和设施,并独立核算经营,有一定注册资金和管理制度。


申请开办文化娱乐场所或经营活动,具体步骤如下:在星级宾馆需向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在20日内获决定并领取《文化经营许可证》;其他地方需先向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再报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核准后由区县发证。


组建演出队或经纪机构,需向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审批时间分别为15日和30日,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演出许可证》或《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后,还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特定部门如公安和卫生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


最后,任何变更或终止经营,必须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扩展资料

为了加强本市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保障文化娱乐市场的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该条例。1995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条例适用于在本市开办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以及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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