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违反条例会受到哪些处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5

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确保市场规范运作。


第三十六条,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未按规定携带演出许可、演员证或上岗合格证,单位和个人将面临警告及相应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责令停业或吊销相关许可证。场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资质也必须符合规定。

第三十七条,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聘用无许可的演出团队或人员,出借、出租或伪造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外地演出团队和个人的手续,以及未经批准邀请国际或特别行政区表演者演出。严重违规者同样可能面临高额罚款和许可证吊销。

第三十八条,转承包经营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其许可证可能会被暂时扣留或永久吊销。

第三十九条,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或违法活动的,由公安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所有行政处罚必须有明确的决定书和罚没款收据,罚没款项上缴国库。吊销许可证的决定需抄送相关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对于不服行政行为的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社会文化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职责,公正执法,任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为了加强本市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保障文化娱乐市场的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该条例。1995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条例适用于在本市开办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以及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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