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关系的保护方法有哪些?拜托各位了 3Q

考试,急急急

第1个回答  2014-05-01
1.国家经济领导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 国家经济领导机关,有权对全国的或者所属的经济部门和经济组织进行经济监督,对违反国家计划和对经济建设造成损害的单位,有权依法进行处理,有权责令整顿或进行其他必要的行政制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市场竞争行为予以规制,反垄断及反不正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良好有序地市场竞争秩序。 2.审计机构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建立审计机构,对国家各级财政进行监督。审计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国家财政财务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监督的目的,是要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以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其他职能部门的经济监督。 其他职能部门,主要指统计、会计、财税、银行、物价等部门对国民经济管理或社会经济活动也进行监督和管理。这种经济监督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4.仲裁机构 双方当事人发生经济争议时,一般应当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仲裁。 5.经济审判机构 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保护经济法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14-05-01
合同 公证 等国家承认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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