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为蚊子血,不做朱砂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0
文/婉兮

当小悠第一百零一次因为拖地洗衣服的芝麻小事和未婚夫吵得鸡飞狗跳时,她想到了逃离。

他们已经领证,婚礼倒计时一百天。生活却早已过成了一团乱麻,渐渐露出些满目疮痍的预兆。于是,小悠犯了一种名叫“婚前恐惧症”的病。很自然的,张爱玲那句话便浮上心头,“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与男人相对应的,每个女人大概也都有这么两个身份,在日日相对的丈夫那里枯燥成米饭粒, 沦落为蚊子血 。可在另一人心中,却永远是心口的朱砂痣,床前的白月光。

小悠自然也是有这么一个人的。

青春少艾时的爱情故事大同小异,无非是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因为家庭背景,因为前程,也可能是因为一个误会……短暂交汇后各奔天涯,存放在内心深处的爱恋却时不时地蠢蠢欲动着。比如小悠的这一刻,她猛地想起了他说过的话“你永远永远,是我心口的那颗朱砂痣。”

简直要潸然泪下了一般,在即将步入围城之时。自己的身影还印在另一人心里,并且以一种极美的姿态存在着。朱砂痣、明月光,多么诗情画意,仿佛乏味人生里的极致诱惑。

小悠把这当做正式为人妻之前的一次放纵,从订机票到见面一气呵成。两人四目相对时,校园里樱花正盛,最是一年春好处。比起未婚夫,李先生显然更懂得如何触动小悠的心弦,他只是微微一笑,轻声念出一句“今宵剩把银灯照,犹恐相逢是梦中”,小悠便觉得眼泪已经忍不住,一息尚存的青春扑面而来,那些关于生活的鸡零狗碎瞬间便隔离在万丈红尘之外了。

故人相见多少总有些触目伤情,但失去了情侣身份作为背景,许多事情便有了许多微妙的小尴尬。到了这个年纪,爱情不再如飞蛾扑火一般不顾一切。感慨完的两个人顿时相对无言,不知道是千言万语无处说起,还是时光早已磨灭了互述衷肠的期待?

李先生建议一起去吃饭。校门外的小吃摊依旧延绵一路,小悠的脚步有些迟疑,置身于飘荡着辣椒面混合啤酒气的喧嚣空气里,她忽然想起了家里的小米粥。她胃不好,未婚夫总是一大早便起床给她熬粥,于是她的每个清晨便氤氲着粮食独有的气息,甘甜却寡淡, 闻久了会食欲不振,但失去了,会活不下去。

李先生觉察出她的异样,正要开口询问,电话却进来了。他看了看小悠,最后还是接了起来。小悠听见他叮嘱电话那一头的人吃饭睡觉,语气并不温柔宠溺,但充满着安定人心的明亮与温暖。那一刻,她又想起了家里的那个男人。

最后是在西餐厅里吃的饭,牛排被李先生细心切好,色彩斑斓的果盘摆放得精致漂亮。小悠晃一晃高脚杯里的红酒,再抬头看看,对面的李先生依旧微笑着看她,眼神里的欣赏和温柔一目了然。和未婚夫吃饭绝对不是这样,他会喋喋不休地说着不要喝酒不要吃辣不要吃生冷之物,一面忙着给她夹菜舀汤,一面和她争执着饭后谁来洗碗。小悠想到这里,便问李先生在家是否做家务。李先生耸耸肩,答案是偶尔做。小悠莞尔一笑,那便是他的蚊子血与米饭粒了吧,也许也如她一般偶尔河东狮吼,偶尔蓬头垢面,看在他眼里都是乏味和庸俗,可却离不开。

自然是离不开的,米饭粒虽然单调,却是日日放在碗里的吃在口中的,安身立命之根本。 人们明明知道婚姻会磨光所有的激情和浪漫,却都心甘情愿地被一纸婚书套牢。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没有婚姻,爱情真的会死无葬身之地吧?就像小悠和李先生,朱砂痣和白月光才是爱情真正的沦落,因为那不过借着一点怀念来源源不断地催眠自己罢了。失去了就是失去了,不爱了就是不爱了,即使还存在着那样的念想,于人生却是于事无补的。

“你很爱你的妻子吧?”小悠将酒一饮而尽,李先生不置可否,反问道:“那你呢?也很爱你的丈夫吧?”小悠笑了笑,借着微微的酒意告诉他:“我曾经非常羡慕她,爱你时,我宁愿做墙上那抹蚊子血……”

看尽人间烟火,真正爱一个人时,却依旧愿意陪他在柴米油盐里慢慢蹉跎。那并不美,却是爱情最好的归宿。 婚姻与爱情都是两个人的修炼,不在清冷月光下,也不在阳春白雪里,而是在世俗生活的温暖琐碎里。

喝完最后一口酒,结账离开。小悠轻轻哼出一句:“我在结账你在煮浓汤,这是故事最后的答案。”两人道过别,头顶一轮明月。

未婚夫打来电话承认错误,视频里的小家已被收拾得干净整洁。白瓷瓶里的一束红玫瑰开得正鲜艳,小悠忽然又明白了,蚊子血添上几笔,也可以画成一把桃花扇,同样美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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