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自然保留地是个什么概念,具体指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8

指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地。

自然保留地属于二级分类,隶属于未利用地分类之下,未利用地除了自然保留地还包括滩涂沼泽。自然保留地包括如下几类:荒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地、其他未利用土地,这些皆为三级分类。具体释义如下:

荒草地:指树木郁闭度<10%、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的土地,不包括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地。

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沙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滩涂中的沙滩。

裸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不包括高寒荒漠。

其他未利用土地:指包括高寒荒漠、苔原等尚未利用的土地。



扩展资料

关于城区内的自然保留地,由于城市的发展,完全的自然生态系统已经很少,在我国的城市中主要是废弃地或多年未开发的闲置地,通过多年的荒废,已经自然恢复为具有自我维持自我调控功能的近自然生态系统。

还有一些人工建设的绿地,由于缺乏人工的修整,变得杂草丛生,这恰恰就是人们所追求的自然。近郊保留地是城市自然保留地的重点部分,城市的扩展需要一个过程,而城市近郊是城市中最接近自然的地区,乡土植物和自然植被经过多年的自然选择,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植物群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留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然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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