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向某灾区捐款,甲捐款数额是其他三个人捐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乙捐款数额是其他三人的

五分之一,丙捐款数额是其他三人的六分之一,丁捐了148元钱,问甲捐了多少钱?

甲捐了148÷【1-1/(1+3)-1/(1+5)-1/(1+6)】×1/(1+3)=84元

解:

由题知,甲捐款数额是其他三个人捐款总额的三分之一,即甲占所有人捐款总额的1/(1+3)=1/4;

同理可知,乙占所有人捐款总额的1/6,丙占所有人捐款总额的的1/7。

∴丁占总数的1-1/4-1/6-1/7=37/84,

捐款总额为:148÷37/84=336(元)

甲的个人捐款额度为:336×1/4=84(元)。

扩展资料:

第二种解题思路(整体份数法):

因为甲的捐款数额是其他三个人的三分之一,所以其他三个人就是三份,甲就是一份,合起来是四份,

所以甲占所有人的四分之一.以此类推,那么乙占所有人的五分之一,丙占所有人的六分之一,

最后用,336除以【1-(1/4+1/5+1/6)】的差就等于共捐款的84元。

此题考点:

此题主要考察分数的加减乘除的基本计算与通分的计算方法,通分的关键是确定几个分式的最简公分母,其步骤如下:

1.分别列出各分母的约数;

2.将各分母约数相乘,若有公约数只乘一次,所得结果即为各分母最小公倍数

3.凡出现的字母或含有字母的因式为底的幂的因式都要取;

4.相同字母或含字母的因式的幂的因式取指数最大的;

5.将上述取得的式子都乘起来,就得到了最简公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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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9

甲是其他三人的1/3,那么甲占总数的1/(1+3)=1/4;

同理可知,乙占总数的1/6,丙占总数的1/7。

因此,丁占总数的1-1/4-1/6-1/7=37/84,

捐款总数为:148÷37/84=336(元)

甲捐了:336×1/4=84(元)。

总方程:

148÷【1-1/(1+3)-1/(1+5)-1/(1+6)】×1/(1+3)

=148÷【1-1/4-1/6-1/7】×1/4

=148÷37/84×1/4

=336×1/4

=84元

扩展资料

第二种方法:

设甲捐了X元,这捐款总数为3X+X=4X,乙捐款4X/(5+1)=2/3X 元,丙捐款4X/(6+1)=4X/7 元

则丁捐款 4X-X-2X/3-4X/7=148

解得:X=84(元)

即 甲捐了84元。

方程依靠等式各部分的关系,和加减乘除各部分的关系(加数+加数=和,和-其中一个加数=另一个加数,差+减数=被减数,被减数-减数=差,被减数-差=减数,因数×因数=积,积÷一个因数=另一个因数,被除数÷除数=商,被除数÷商=除数,商×除数=被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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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甲是其他三人的1/3,那么甲占总数的1/(1+3)=1/4;
同理可知,乙占总数的1/6,丙占总数的1/7。
因此,丁占总数的1-1/4-1/6-1/7=37/84,
捐款总数为:148÷37/84=336(元)
甲捐了:336×1/4=84(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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