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3年08月到14年07月 都在该公司上班,有11年了。07月29 日,我公司领导因做事发生分歧而口角,他上报公司以我不服从管理为由,公司口头辞退我,并在第二天要我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后,却不给我开具任何书面证明。在08月1日,叫来一个人顶替我的工作,同时,终止了社保缴费,对这样不经过协商辞退我的工作,我要求经济补偿,公司却说我交接工作没有做清楚,要我赔偿,还威胁要报警抓我。1。07份工资不给我发。2.03年08月到10年08月22日止社保没有缴费。3.我只有05年06份签的一张合同书,
我担心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证据不够充足,想先走劳动监察投诉,会不会补缴好。
追答可以先投诉,到当地社保局把社保记录打印出来。
追问社保记录打出来了,只是从10年8月23日到14年7月,其他的没有社保缴费记录。另外只缴了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险,其他保险没有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