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端午节,高高兴兴的去大超市里买了一条裤子。回家后发现这条裤子有个破洞,当时想着可能是厂家无意搞破的去退换货就好了。但仔细看看发现,这个破洞是有明显标识的,是用红色笔画了个圈,让我顿感心情不爽!!!这明显就是商家已经知道这就是一条不合格的裤子,还作了标识,但却挂出来售卖给消费者。对于这样子的情况,我去找到了超市的退换货部门商讨:超市也同意退换货。但我提出了一些要求,因为了这个退换货我大热天跑来跑去的折腾,超市要给于适当安慰补尝。当时超市说可以给赠品作为补尝,但不说赠品是什么东西。要先将裤子的事情处理掉后再赠送。我要求她们先告诉的超市赠送什么东西,但她们不肯说,只说先退了货后再给赠品。无奈之下,我提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要求。超市工作人员笑说没听过这个赔法的,且也不能作主,这商讨期间超市工作人员对待消费者的态度是完全不屑一顾。最后超市说不行你就走工商处理吧。就此商讨结束。买的服装其实价格不高,只要58块钱,但超市的态度让人很不好受。离开超市,我拨打了12315进行了投诉,也受理了。现在等待工商处理中··· ···这里向大家求助接下来应该怎么处理?1.当工商也调解不了时我该怎么办。(我的诉求是退一赠三)我想超市为了信誉肯定是不会这么简单承认错误退一赠三的了。2.如果工商调解不了是不是需要起诉超市?因为我认为这个销售的破裤子是故意以次充好的行为。或是其它的处理方法?起诉超市需要怎么操作,以最省钱的方式进行(我就一下普通市民,只是想给超市一个教训,让她知道一下有退一赠三这个法律,也让自己了解什么状态下才会得到退一赠三。不想过多的浪费自己的物力,但也想从中学习一下遇到这种事情的处理方法,毕竟现在都是法治社会,还有这个应该不用律师吧?)希望各位大侠指导,谢谢了!有人可能认为这事是自找麻烦,不理解。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也只有自己折腾过才能真正的学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