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6-08
李佩尧,女,1963年10月出生,汉族,江西丰城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第二十届中央委员,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省行政学院院长。
2023年4月10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佩尧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佩尧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李佩尧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