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分配到乡镇,干部身份,08年11月通过考试调到县人劳局下属单位医保所上班,单位性质是全额事业,我们县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给我们这部分人定编,现在属于自筹人员,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请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是什么身份,能过渡为公务员吗?我们县编制很乱,TMD太黑了!顺便问一下,公务员和全额事业的哪个待遇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