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2008。9月父亲因交通事故去世,年龄69。交通认定是同等责任。对方车保险是全保,交强险可能是6万,商业险5万,保险公司能给多少赔偿,怎么计算

第1个回答  2008-10-27
2008年2月1日以后的事故,交强险实行新的限额,死亡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因此死亡在11万之内的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部分肇事方按照责任赔偿50%,如果对责任有异议也可以向法院提出。

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01-18
第3个回答  2008-10-22
交强险从今年2月起出险的事故,保额自动提升到12.2万。你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全,具体可理赔的项目有:
医药费、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具体标准请参照:http://www.zjias.com/news/ReadNews.asp?NewsID=441

参考资料:http://www.zjias.com/news/ReadNews.asp?NewsID=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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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08-10-23
如果是08年2月1日以后发生的事故,交强县有责赔偿限额为12.2万元,保险公司应当分项在12.2万元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事故赔偿项目包括:致伤时的救治、护理等费用,如果是当场身故的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等,数额需要根据案情具体计算(明确起诉法院所在地,才能确定查询当地的经济指标)。
第5个回答  2008-10-23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同等责任,假定这次事故造成损失约30w,对方承担15w,对方交强险赔偿11万,商业险赔偿4w.具体损失标准要看当地医药费、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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