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伤的问题.右手大拇指断了一节就到指甲盖那里.请问应赔偿吗?

一位50岁左右的工人在厂里做了10几年、技术工人了.公司有买医疗保险.在一次工作中他的右手大拇指不小心被机器切掉一节.把指甲盖那一节全部切完了.也接不上了..现在就是公司报医疗费.公司照发一天40元.我想问下这样去鉴定评残 大概能评几级.还有就是在给了工资还有报了医疗费用之外还会不会另外赔偿什么损失.希望大家知道的指点下 谢谢

第1个回答  2008-11-23
2楼回答的很不错啊!可能就是九级。有工伤保险的话,医疗费用有保险全部负担,你只需要支付工资,如果住院陪护不是你安排的话,还需要支付这部分的工资的。其他的就没什么了,评残以后的钱都是医保出的。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你还需要支付伤残补助金的。有的话,就不需要了。
第2个回答  2008-11-22
是工伤 做个伤残鉴定 再依据法律程序解决
第3个回答  2008-11-21
这是工伤,建议让他做伤残鉴定,本来拇指伤残是比较重的,但因为他只切下去一小部分并不是完全丧失这根手指的劳动能力,所以级别应该不会很高。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7
一、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i)九级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你说的情况,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一名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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