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管理体制与政府行为规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7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的第五章主要规定了管理体制与政府行为规范。首先,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享有市级管理权限,对高新区实施全面领导和统一管理(高新区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市级管理权限,对高新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


管委会在精简高效的组织原则下,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并确保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高新区设立的派出机构接受统一协调和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总编制内设立办事机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高新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应当接受高新区管委会的统一协调、监督和管理。


相关政府部门如金融、保险、海关等,可以在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办公窗口,直接办理业务,为企业提供服务(金融、保险、海关等部门,可以在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公窗口,直接办理有关业务,为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提供服务。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需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并遵循法定程序,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也是关键,所有有关高新区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在施行前公开(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行政机关应当实行政务公开...


同时,高新区强调提高服务效率,简化审批流程,确保企业的高效服务(行政机关应当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


在决策层面,高新区实行重大事项听证制度,确保涉及市场主体利益的决策透明公正(高新区实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对有关高新区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和涉及高新区市场主体利益的决策,高新区管委会应当举行听证。


行政收费方面,必须公开透明,除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外,严禁额外收费(高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范围、标准、依据和手续,应当予以公开...


对于行政执法检查,必须有合法的检查通知书,不得干扰企业正常运营(对高新区的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需出具检查通知书...),对信誉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信誉免检。


最后,企业有权对违规收费或侵犯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高新区管委会会及时处理并转交相关部门(高新区的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有权拒绝违规收费和投诉,高新区管委会会按程序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济南本市实际而制定。本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促进和保障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规范高新区管理,为高新区企业创业、创新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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