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是合作关系,事务所之间相互合作很常见的。
立信和立信中联是两家所,均为独立的法律主体。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
中国对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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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下,会计师事务所是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纽带,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不以盈利为首要目标、具有法定社会职能的第三人。它一方面担负着塑造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的重任。
另一方面又是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执行者。由于社会经济资源的稀缺性和微观主体经营活动的逐利性,国家总是通过立法和政府制定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人力政策及一系列行政法规实施对经济的调控。
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职能就是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市场微观主体的行为和经营结果进行规范调整,从而使国家的意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得到实现,使“法制”过渡到“法治”,“以法治国”转变为“依法治国”,把企业的经营活动纳入法治轨道。
最终达到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的目标。因此,会计中介机构在国家经济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担当着不可替代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