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去示爱!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我和她自小就青梅足马!感情该不用说了,自从她去外国留学回来!我就觉得这几年不见我已经深深的爱上她了!生活上不能没了她!当然她都喜欢我.我们的父母`和他的父母是邻居不知什么关系整天不是超就闹!就想个大小孩!父母也不准我们来往~只到她回来的那一天我们和几个同学去酒吧喝了很多酒`说了无数的真心话~当时就算我喝了酒都没这个胆表白!`.因外父母工作的关系`我马上要般去日本的!`我无可耐合之下为有来这里听下各位的意见!

第1个回答  2008-11-20
我建议你表白.爱就要说出来,不要藏在心里.即使你们还是不能在一起,你也不会后悔.
就算你的父母和她的父母老吵架,但上一代的恩怨跟这一代又有什么关系呢?更何况你父母和她父母之间也算不上是"恩怨".
如果你现在不表白,等你去了日本以后你就会更后悔的.现在表白了,即使最终不能在一起,也能拥有一段很美的回忆了.你说对吗.
祝福你们.
第2个回答  2008-11-20
搬吧 有缘分 有心有念 只要都在地球上就跑不了 放心 谢谢
第3个回答  2008-11-20
爱就要大胆的说出来 不管结果如何
至少你尝试过
第4个回答  2008-11-20
感情是第1位的。不表白,你会遗憾终身的。过去因为时代局限,一拍两散还能博人同情一下,而如今你已确定她喜欢你,却畏缩不前,不是懦夫是什么?话可能说重了。但是既然你们互相喜欢,就算你很没劲,但是你就不站在她的角度想想,当确定彼此相爱后,无论男女,心里情感的波动是一样的。只是我们的社会把它,特别是女生的感受异化和神秘化罢了!她或许更痛苦和无奈,你忍心她为了你而在见不到你之后,成天以泪洗面,消沉难过吗?你是不是为了自己的面子而太自私了吗?这不是真正爱她的表现,你勇敢地对她表白后,就会象手铐一样紧紧地一边拷着你,另一边手表缠着她,才有可能永远不分开。

至于父母亲的意见,可以参考,但不是决定性的。为什么2003年开始,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上,废除了由父母签名,街道委员会[村委会]盖章的条款呢,就是考虑到因为其它因素无端干涉婚姻自由问题。你可知道我们国家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是第一部针对专门事项的大法,比1954年的宪法还早。你们只要有婚检证明[有的省不需要或只备案,最好检一下],带上身份证到民政部门就可以办结婚证。当然,这一步,是不到万不得以,才迈的好。

而另外的关于出国,而两地分居的问题,只要感情牢固,双方坚持信念,就是再远办理结婚手续也不是难事,现在通讯发达,可以视频聊天以诉衷肠嘛!
假如没感情或淡了,你们父母之间关系再好,离得更近,也是枉然,更别提加拿大,太平洋了。

你是男生要勇敢点肯担当才行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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