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心证制度遵循原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9

自由心证制度的遵循原则主要包括法律真实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首先,法律真实原则强调法官在心证过程中,必须依据确凿的证据进行分析,遵循证据法则,不凭主观臆断。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具有科学性、社会性等特性,需运用这些特性进行深入研究,以确保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程序公正也是其限制条件,确保实体公正通过程序保障。


合法性原则涉及证据的评价和判断,法官需确保对民事证据的符号定义进行价值判断的合法性和证据能力。合法原则要求无证据否定的,应予以确认,同时在行为过程、形式和结论上遵循该原则。法官在心证时需兼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推断。


合理性原则是对合法性的补充,尤其在法律解释和适用中尤为重要。法官在心证时,需在追求客观真实的基础上,运用诚实信用原则,充分考虑影响价值判断的各种因素,确保判断的合理性。


最后,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强调私法领域中当事人自我决定的重要性。民事诉讼应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他们的直接参与使解释更具有说服力。这有助于法官在心证时建立更客观的价值判断标准,促进纠纷解决和和谐诉讼环境。




扩展资料

所谓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近年来,“自由心证”制度在我国有渐进之势,民事案件中用自由心证审案也见诸报端。围绕自由心证能否成为我国法官判断证据的标准,我国法学界一直颇多争议。但是,实践中自由心证的运用,以及目前进行的庭审改革,将庭审由原本法官的职权主义模式变为当事人对抗主义模式,都为自由心证的运用提供了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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