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相的逼迫员工自行离职怎么办?

公司直接给我们一个部门的人发的“工作调动”的邮件,让我们从a地直接去b地上班,两地相距1000多公里,而且并没有与我们进行协商,直接下的最后通牒,如果不b地,按照旷工处理,我们明确回邮件,说之前并没有与我们协商过,而且我们也无法接受去b地上班,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公司逼迫员工自己离职,可以继续上班,不要写辞职申请书,写了就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采取暴力方式威胁员工可以报警。自己私下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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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0
企业逼迫员工自行提出辞职的借口一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等。
上述三种情况,无论企业依据哪一类情况,要求员工接受降薪、降职、调岗、变更工作地点或离职的,都应当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换句话说,如果企业提出降薪、降职、调岗、变更工作地点或离职等任一解决方案,员工均不同意的,企业依法只能按照员工的原工作岗位、原工资待遇继续留用员工,否则就只能按辞退员工处理,除支付工资外,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企业在上述手段之外加上拖延支付工资、拒不支付工资等行为的话,员工则可以到劳动监察机关举报,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这样的话,员工是否留在企业继续工作,由员工自愿选择,企业无选择权,且如果员工选择离职,企业不仅要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还得支付应付未付部分加50-100%的赔偿金。
如果企业以不签订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方式逼迫员工离职,员工采取上述举报、仲裁或诉讼措施后,如果员工选择离职,企业不仅要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还得支付应付未付部分加100%的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2-08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如果实在是属于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公司必须要提前一个月向劳动部门申请,并在公司明文公示,然后按劳动法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如果有强迫员工离职现象,可以依法要求两倍补偿。
第3个回答  2020-12-18

企业以调岗的方式逼迫员工主动离职,如何正确应对?学会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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