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对疑犯的拘留时间最长是多少 救急!

有个村霸!先动手打了人,后来又被自己拿的一把砍柴刀伤到!想不到他反过来告被打的人!被打的人根本就没有还手!现在被打的人被拘留,说是村霸已经构成轻伤!可是检验报告谁都没有见过!就这样已经被拘留了几个月!也没有法院的犯刑通知!但就是不放人!有哪位大侠知道的帮忙告诉一下怎么办!
被打的人是我朋友的父母!都是农民不懂法律不会保护自己!
非常感谢大家的宝贵意见!但现在最不幸的是母亲又被确诊为癌症 家里能花的钱都花了 家里父亲是主要的劳动力
眼看就快过年了 这请律师的费用怕是请不起啊,而且对方有关系不好搞怎么办啊?有没有伸张公理的地方啊?

第1个回答  2010-01-30
  37天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上述规定,司法实践中产生了种种不同的理解。一是认为刑事拘留最长羁押时间为3+4+30+7=44天。二是认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间最长可以是30天,此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故审查批捕期间不属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效力范围,强制措施应由检察机关重新采取,在实践中,检察机关没有重新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仍处于公安机关刑拘状态,是其刑拘效力的违法延伸。三是认为刑事拘留的最长羁押时间为30+7=37天,由于公安机关在提请批捕后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执行不捕决定,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二是执行逮捕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继续羁押侦查直至终结,故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七天时间应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效力范围 ,检察机关无须重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笔者认为,以上第一种意见在文字上的理解是错误的,将“延长至”理解为“延长”。第二种意见将公安机关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机械地理解为30天,将它与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7天时间简单地割裂开来,法条中的真实意思应是“公安机关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时间最长可至三十天”,不是“刑事拘留时间为30天”。第三种意见是正确的。
  律师是这么说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1-30
刑事拘留一般不得超过10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4日。最长37天,在这其中如果未批准逮捕,应该释放或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您的这种情况最好联系当地律师,可以诉诸法院,要求进行国家赔偿,属于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30
刑事拘留一般不得超过10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4日。行政拘留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制作。《拘留通知书》,把拘留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其所在单位。如果没有收到拘留证明,则说明公安机关非法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则可以向当地检查院或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国家赔偿。
第4个回答  2010-01-30
刑事拘留最长37天,在这其中如果未批准逮捕,应该释放或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参考资料: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