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该组织的宗旨、任务、会员资格以及组织结构。作为学生组织,协会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其行动宗旨强调了不计报酬、奉献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
协会的组织机构分为主席团、各系分会和多个职能部门,如主席、理事会成员、秘书长等,分别负责决策、活动策划、财务管理、培训、交流等工作。会员需具备奉献精神和基本素质,通过申请并经审查成为正式会员,享有参与活动、监督协会和推荐成员的权利,同时需履行遵守章程、参与志愿服务等义务。
财务方面,协会经费来源于学校支持、社会捐助等,支出包括启动资金和日常运行费用。志愿者的考核制度严谨,包括例会考核和年度评优,违规行为将取消相关资格。协会的变更和终止需遵循严格的程序,确保合法合规。
每个职能部门如秘书处、组织部、外事部等,都有明确的职责,如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会议安排和财务管理,组织部负责培训和活动策划,外事部负责对外交流等。会员代表大会则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或罢免理事等重大事项。
总的来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组织运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社会服务的贡献。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支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队伍。我们致力于帮助周边有需要帮助的或者有困难的人群,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