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乙医院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6-16

   重庆二乙医院具体有哪些医院?

  1. 重庆市綦江区妇幼保键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895020

  2. 武隆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85618518

  3. 重庆市忠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4232532

  4.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医院

  联系电话:61733001

  5. 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

  联系电话:62803402

  6. 重庆市南岸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联系电话:62525259

  7.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院

  联系电话:48271701

  8. 重庆市武隆区中医院

  联系电话:77709500

  9. 重庆市南川区中医院

  联系电话:71422634

  10. 重庆市城口县中医院

  联系电话:59222369

  11.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72862397

  12. 城口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59222441

   拓展: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一)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政策

  1.报销范围:住院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2.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3.报销比例:参保一档: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参保二档:在一档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二)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参保人员住院(含重大疾病门诊)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费用减去统筹已报销金额后大于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分段报销,起付线以上至2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50%报销,20万以上的部分按60%报销。全年累计报销限额为20万元。

  (三)医疗保险扶贫政策

  1.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域内区县级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普通居民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55%和65%。

  2.降低医保起付线。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域内区县级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5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

  3.扩大医保报销范围。按照规定逐步将部分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纳入特殊疾病范围,享受特殊疾病报销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4.逐步取消大病保险年度报销限额。2019年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30万元。2020年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报销封顶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