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6-11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制定全市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发展规划,提出供需平衡政策建议,制定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编制并实施国土规划。
2. 规范管理秩序: 执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起草管理文件,实施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指导土地执法和违法案件处理。
3. 优化资源配置: 编制土地、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审核辖市(区)规划,参与国家级审批项目用地预审。
4. 权属管理: 保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调处权属纠纷,进行土地调查、确权和登记工作,提供数据和查询服务。
5. 耕地保护: 制定耕地保护政策,监督占用耕地补偿,指导土地开发和用途管制。
6. 节约集约用地: 制定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建设用地,建立地价公示制度,监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改制企业土地资产。
7. 市场秩序规范: 监测土地和建设用地市场,监管矿业权交易,查处违法行为。
8.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负责规划矿区和采矿权管理,保护性开采相关工作,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
9. 地质勘查和储量管理: 实施地质调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和资质,负责公益性和战略矿产勘查。
10. 地质环境保护: 矿山地质保护,监管保护区,监测地下水开采和污染,负责城市、农业和旅游地质工作。
11. 地质灾害防治: 组织防治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
12. 收益管理: 征收土地和矿产资源收益,监督资金使用,参与资源性资产管理。
13. 测绘事业: 制定发展规划,管理测绘项目,实施市场监管,保护测量标志,提供测绘服务和应急保障。
14. 科技进步: 推动科技专项,推进信息化和信息资源共享。
15. 干部队伍建设: 执行相关干部和队伍建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