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7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确保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以下是主要部门及其职责:



    办公室(宣传处):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管理,包括文电处理、会务安排、信息工作、信访处理、议案建议、保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等。还负责组织和督查重要事项,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问题的调查研究。
    法制处: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监督行政执法,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事务,审核机关文件的合法性,并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件。
    登记注册处:负责企业、市场等的登记办法制定,核准主体登记,颁发相关证照,包括外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和企业改组改制登记。
    企业监督管理处:监督内资企业、私营个体经济,负责年检、验照和日常检查,查处非法经济组织和违法行为,指导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负责外资主体的监督管理,组织年检、专项整顿,查处违法登记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处:规范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秩序,监督各类市场交易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农资经营活动监管和粮食流通工作。
    合同监督管理处:实施合同行政管理,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查处利用合同违法行为,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活动。
    商标监督管理处:制定商标管理规章制度,监管商标印制单位,管理商标代理,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行为。
    广告监督管理处:指导广告业发展,制定广告监管措施,查处广告违法违规行为,核准广告经营资格。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案件,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经济检查处(直销监督管理处):负责反垄断、直销和直销员监管,查处经济违法案件,打击传销。
    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规范特殊渠道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处: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确保商品质量和安全。
    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处:制定企业信用监管规定,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计划财务处:负责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以及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人事处:负责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外事等工作。
    机关党委(教育与基层建设处):负责党群工作和教育培训。
    工会:负责机关工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规定派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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