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6-26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为1860元、1660元、153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三档。
其中,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区域内(含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余姚市、慈溪市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第二档;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的职工则为第三档)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此外,最低工资不是实发工资,是应发工资,它包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我们日常所谓的“净收入”,而是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因此,扣除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等费用后,到手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是有可能的。

当然职工如果发现自己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每个月的工资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电话是12333,也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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