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裁判1第二话 逆转姐妹攻略 速度!!!!!!!

为什么我总是无法使星影讲述那幅画和小中的事。。。

速度!!!!!!!
snowym(亲)为什么你没看清我的问题!!仔细!!
火之圣者,怎么指证??我把小中的头像给他,他收走了什么也没说

第1个回答  2010-02-13
逆转姐妹

「9月5日上午9点27分 绫里法律

事务所」

电话铃声响起,原来是所长打给她妹

妹的,拜托她在开庭以前保管一下证物——一个“

思想者”的座钟。座钟现在不走了,因为把里面零

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

证物。约好晚上9点让她妹妹去事务所去拿。
「9月5日晚上8点57分,绫里法律

事务所」
一个陌生人的声音:千寻小姐,

把那文件交给我吧。
所长:这里没有你想要的。
陌生人:你说谎的水平好象不高

啊,不就放在那里吗……藏着那份文件的“思想者

”。
所长:为什么你会知道!
陌生人:哈哈哈,难道你不知道

吗?收集情报就是我的工作。
所长:我太大意了。
陌生人:很抱歉,有一件事要和

你约定,那就是……要你永远的沉默……
「9月5日晚上9点零8分,绫里法

律事务所」
主角来到事务所找所长,但是觉

得不对劲,而且闻到了血腥味。
使用移动指令进入所长室,看到

了惊人的一幕,一个女孩正扶着奄奄一息的所长靠

在墙上。
此时女孩晕倒,将其安置到休息

室。回来看所长,身上只有微热,已经差不多要…


发现所长身边是横卧着的凶器—

—“思想者”的雕像,地上都是玻璃碎片,还看到

所长身旁有张纸片。上面用血写着——マヨイ。
然后到房间右侧调查电话时,这

时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来对面旅馆有个女子正

拿着电话话筒看着这里。

回到事务所发现女孩已经醒了,原来

她叫真宵。主角突然想起那张收据上用血写的字。

这时主角选择“对话”可以了解到女孩就是所长的

妹妹。当主角拿出证物——领收书(收据)给她看

时,她吓了一跳。这时警车声响起,原来是刚才那

位女子报的警。刑警发现收据后逮捕了真宵。

在拘留所探望室,主角表示愿意担任

她的辩护人。与真宵交谈后得知她是正在学习的灵

媒者(以灵力作为媒体来和灵魂进行交流)。接着

问起当日的情况,她想给主角听她手机里的通话录

音,却发现,手机被刑警没收了。这时真宵表示有

事拜托主角,给了一个辩护人地址。主角同意去找

那个辩护师,来到星影律师事务所,却发现没人。

回到拘留所从真宵处知道了绫里家族

的事:父亲在她们年幼时就去世了,母亲也下落不

明,绫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强的灵力。15年前,因

为一个男人,她们的母亲“破灭”了,也就是消失

了。几年后,她姐姐说要当辩护律师,就下山去了

,那以后真宵就一直一个人住着。然后主角就关于

她母亲“破灭”的事询问了一下。原来在15年前,

有一起让社会恐慌的杀人事件,警方无论如何都要

找出凶手,所以就拜托她们的母亲用灵力和死者对

话找出凶手,结果那个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为她

们母亲的一句话,那个凶手无罪释放了,然后有个

男人把这作为独家新闻,就作假调动媒体陷害她们

的母亲。结果成为了全日本的笑柄,从姐姐那里得

知,那个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绫里法律事务所碰到了那个刑警,

得知他叫糸锯圭介。经过交谈可以得到所长的解剖

记录,并了解到检察局将会派称作“御剑检事”的

ミツルギ作为检察官,听说他为了取胜而不择手段

。给刑警看证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后会有选项

,是否要告诉刑警想拿回手机的实情。但无论选哪

个,主角都会编个谎话来隐瞒,然后得到真宵の携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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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凌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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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帯电话。
再次来到星影事务所,发现辩护师星

影回来了。但当主角说明来意时,他却拒绝了,借

故事务繁忙。然后又问了那幅墙上的画,那是他十

分看中的画。回到拘留所,主角告诉真宵那个辩护

师拒绝了她的委托,然后就决定替她辩护了。

但还有个疑问,那旅店里的女子的抽

屉中到底有什么?所以就赶到旅馆,正好碰上那女

子在洗澡,趁此机会正好调查一下屋子。并且有个

服务员让主角转告那个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

公司叫小中的打给她电话过。主角觉得这名字耳熟

,突然想起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让她母亲“破灭”

的那个男人……
于是开始调查,在抽屉中竟然发

现了窃听器。记录之后,就要开庭了……
「9月7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

一法庭」

第一证人——刑警糸锯圭介上庭,以

一张图片的形式进行事件现场的说明:死者倒在窗

口处,因被钝器所击流血过多致死。凶器“思想者

”的摆设就横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

是可以利用的。
摆设被送到法官那里,那张图片

被登录法庭记录。刑警表示当时立刻逮捕真宵是有

足够证据的,所以法官提出让刑警开始关于逮捕理

由的证言。
证言结束后从真宵那里会扔来纸

条提醒主角无论如何都要拿出气势,让证人有所动

摇。
寻问开始了,主角以第5句证言提

出了质疑。
主角:你为什么会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为那是目击证人说的。
主角:你刚才是否说,因为有了

铁证如山的证据,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么说的。是我

吗……
检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确实说

了。
主角:那样可疑放荡的女人证词

,怎么能算铁证呢!
刑警:什么!梅世并不放荡,而

且也不可疑。那个……虽然有点放荡……
法官表示刑警的证词有问题,所

以想让他再次开始证言。
刑警再次作出证言,作完后法庭

上下一片喧哗。

再次寻问开始,以解剖记录来质问第6

句。一番争辩后,从检察官那里得到了新的解剖记

录,然后就带上第二证人——目击报警证人梅世。

检察官开始盘问这女子。她回答事件发生的9月5日

晚上,她在旅馆。她说是那天下午办理的住宿手续

。那间房正好对着事务所。然后她也作出了一番证

言。
主角以第3句证言提出了质疑,在

梅世目击的凶手是否真宵上出了问题,所以法官再

次要求她进行证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证言后,主角还

是抓住老问题——光看外表是无法知道那是一个时

钟的。
梅世:因为,我听到了那时钟报

时了。
检察官:旅店离事务所很近,能

听见也不奇怪。
然后主角选择回答:时钟应该不

会响的
再选择说明原因:里面没有机械

装置

法官立刻调查时钟,证实了那里面确

实是空的。但是检察官表示,还不知道里面的机械

装置是否在事发以前就已经没有了。所以法官要主

角证明这一点——机械装置是何时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从对话中证

明了这一点。但是梅世又说,因为在外面也看到过

同样的时钟摆设。主角以“思想者”的时钟作为证

据,表明这是他朋友亲手制作的,在商店里是看不

到的。
这时梅世发怒了。法官让主角来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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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凌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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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说明一下为什么她会知道那是时钟。
主角选择回答:因为她听到了情

报。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主

角就以发现的窃听器作为证据揭发女证人在窃听事

务所的电话。但是检察官反对主角的说法,要让主

角拿出可以证明“通过窃听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时钟

”的证据。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证明了这一点。

梅世恼羞成怒,这时主角瞅准机会开始反击。
是你干的吧?为什么要窃听?
但是梅世称当时因为有服务生为

她服务,所以可以证明她不在现场,和事件无关。

主角选择盘问服务生,但检察官表示

反对:如果要盘问,就要答应一个条件。那就是,

服务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证明梅世在场的话,那么主

角要承认被告有罪,不能再进行辩护。主角只能答

应。
服务生作为证人上庭,也作出证

言。
起初主角并没有找到什么破绽。

当法官正要宣布证人可以离开时,主角要求提出最

后一个问题。

这几个选择分别是从不同角度来拆穿

服务生,使他只能老实交代真相。原来是检察官不

让他把这些说出来的。办理住宿手续的是2人——梅

世和另一个男人,而且在9点送咖啡去客房的时候,

并没有看到那个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应

该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为检察官隐瞒了那个男

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进一步调查后,

再开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谈了一

下后,打算继续寻找线索。

拘留所会面室,主角找梅世谈话,但

从她口中没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务所,

发现墙上的画不见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

拿其中一张作为法庭记录。
在旅馆给服务生看“DL6号事件。资料

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书。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

出DL6号事件资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书,用连哄带劝

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

。他是信息处理公司的老板小中,以贩卖情报来赚

钱的“专家”。来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谈了

一番。发现他房间里的那幅画就是星影的那幅,还

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书。但是他对事发当天夜晚的

事闭口不谈,声称警察局和检察院都是他说了算。

在和小中的(绘のこと)对话中、选(いい绘です

ね)以外的选项。

现在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可以碰到星影

。虽然一开始他还是不想说,可当主角提及那幅画

时,他觉得只能全盘托出了。原来,小中一直在干

威胁别人的营生,他的公司就在寻找人们的把柄。

星影这15年里一直付给他钱,就是因为《DL6号事件

》。他之所以没有接受真宵的辩护委托,果然是因

为受到了小中的胁迫。星影告诉主角要逮捕小中是

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他掌握了法官、律师、检察院

长、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门要员们的把柄,可

以随便操纵他们。

主角还了解了《DL6号事件》的真相—

—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个灵媒师的委托,就是所

长的母亲。她接受了警察的委托,想利用灵媒来进

入杀人事件被害者,但失败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

欺诈。但是那事件至今没有解决。星影受到胁迫,

是因为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托灵媒师,这

是绝对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却让小中知道了。最后

星影对主角说:好吧,你执意要和他斗,就去绫里

事务所好好调查一下吧。因为千寻所长一直在追查

小中,所以一定会留下某些记录的。

因此,主角立刻赶到律师事务所。调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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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凌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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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查文件架,发现三个文件。一一阅读后,发现有一

页不知被谁拿走了。最后得到了“新闻记事”作为

法庭记录。然后把这个拿给小中看,小中竟然打电

话给检察院长,说要告发主角是杀死绫里所长的罪

犯,而且他要作为目击证人出庭,并叫来了刑警立

刻逮捕了主角。
「9月8日下午3点37分,拘留所会

面室」
「9月9日上午9点52分,地方法

院被告人第一等候室」
这里碰到了检察官御剑,他告诉

主角,检察院院长叫他无论如何都要让证人的说法

成立,而且法官也会站在他们那一边。
「9月9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

一法庭」
现在开庭,主角将为自己辩护。

小中出庭作出证言。
在寻问开始时要注意一下手头的

法庭记录,最好把新老法庭记录都翻一翻。质问第8

句证词,再用梅世の证言书找出小中新证言中的破

绽。
主角:梅世明明说是看到被害人

向右逃跑,但是你说向左。如果照你所说,被害人

逃跑的方向根本就是死路一条。你又如何解释!
小中:奇怪啊,我明明看到是往

左逃的啊……
真宵:辩护人先生,他好象也不

像在说谎啊。
法官:辩护人,你对梅世和小中

的说法,有什么看法?
主角选择回答:二人都说得对。
主角:小中和梅世都没有说错,

因为……小中的目击现场不是在旅馆,而是在绫里

律师事务所!
法庭内一片喧哗,主角将情况进

行详细说明。但是小中想抵赖,而且又有法官和检

察官支持他,只能让他再一次进行证言。

当小中关于向左逃跑的证言作完后,

寻问开始。主角以解剖报告指出被害人只受到一下

打击。当要小中对此作出解释时,检察官和法官想

阻止主角继续寻问。但法庭上下都极力站在主角一

边,要求继续审问小中,法官只能让主角继续盘问



小中再次作出了证言后,主角问他听

到了什么的响声,他说是立式台灯。主角认为他不

是听到,而是看到。所以小中更正了证言:向窗外

看去,看到立式台灯滚在地上。然后主角拿出台灯

的碎片,对这句继续发问并指出台灯不可能滚在地

上,而是已经破损了。
主角:即使你看到了碎片,你不

可能知道那就是立式台灯。那么,你到底是在什么

时候看见那立式台灯的呢?快回答!
小中:那,那还用问?当然是…

…倒……倒下前看到的。
主角:那就是说,你是在被害人

受袭击前看到的立式台灯吧?
小中:对!那样……就没问题了

吧?
主角:有很大的问题!小中,你

说的是那样的吧:在杀人时间引起前,从旅店的窗

口处看到了立式台灯。
小中:YES!就是那样!
主角:那是不可能的!立式台灯

根本就不可能看见!
主角拿出法庭记录中的上面图。

主角:从旅馆能看到事务所的,只是

这样一片区域,但是却无法看到立式台灯。所以,

小中!如果你在板东旅馆的话,那么那灯是不可能

看见的!然后,倒下的灯,你也是看不见的。因为

那粉碎的玻璃,怎么看都不会知道那是灯的碎片。

那么,你到底是什么时候看到的那灯呢!只有在那

灯倒下的瞬间!能看见的地方,只有绫里法律事务

所。也就是说,犯罪的瞬间,你就在杀人现场!
就在小中几乎崩溃,就要认罪的

时候,检察官却横插一脚。

检察官:等一下,小中,我看你还是

认罪吧,把放窃听器的事,都说出来吧。各位,小

中头脑有些混乱,所以由我来解释一下。其实是他

进入事务所放窃听器的,所以才看到了那灯的。
所以,只有让小中再一次进行证

言。

寻问开始后主角找不到任何破绽。就

在这时,他仿佛看到了千寻所长,原来是所长借助

真宵的灵力在和主角对话。她告诉主角,那张收据

就是决胜的关键,那一定是小中写的字。她叫主角

看那张收据的背面。原来是一张10万日元的那个立

式台灯的收据,而且是9月4日买的,正好是事件发

生的前一天。而小中说他看见那盏灯却是在事件发

生前的一个星期里,那时候根本还没有那灯!
「9月9日下午1点16分,地方法院

第一法庭」
再次开庭。原来先前主角晕过去

了,所以暂时休庭。现在寻问开始。

主角就拿出那张收据,指出小中的破

绽。就在法官也在事实面前只能执行公正的时候,

那位检察官又横插一脚,想要改日再审判。所以法

官也就同意了延期到第二天。

就在这时,所长通过真宵,给了主角

一张记录。主角把这给法官阅读,听到的都是些熟

悉的名字,这些都是政界、经济界的名人。小中听

到大吃一惊,这时所长又通过真宵对小中说:如果

你不认罪,我就把这张表交给新闻媒介。小中果然

吃这一套,立刻把什么都招了,法官立刻宣判主角

无罪释放!

在等候室中,见到了通过真宵身体的

千寻,她让主角今晚9点来事务所。晚上主角来到事

务所,听到的是所长的声音 ,这时突然真宵出现。

原来一直都是她在扮演着所长,并非什么灵力。她

交给主角一张所长写的纸条,就是让主角接管事务

所,成立“成步堂律师事务所”……真宵也会协助

主角的,他们互相握手。
就在这时,主角真的听到了所长

的声音:加油啊,成步堂君,我会一直看着你,支

持你的。
真宵:成步堂君,快走啊。
主角:去哪里?
真宵:当然是去吃拉面啊。这附

近有一家很不错啊,快走吧!
主角:知道啦,知道啦!
第2个回答  2010-02-16
一. 星影法律事务所
调查桌上照片——选“DL6号事件资料2”,得到《照片》
二. 板东饭店
指证《照片》——选“要他写”——得到《宣誓书》
三. 拘留所
指证《宣誓书》——选“吓唬她”——得到小中文化社地址
四. 小中文化社
1. 交谈“关于梅世”和“事件当夜的情况”——引出“关于那副画”
2. 交谈“关于那副画”——选“以前曾见过它”或“你什么时候得到那副画的”
五. 星影法律事务所
1. 交谈“关于小中”—(“不接受委托的理由”)——选“敲诈者与被敲诈者的关系”——引出新选项 `
2. 交谈“为什么会受敲诈”——得到事务所内有情报的消息

按这个去做。你一定是遗漏了一些步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2-15
然后你看看对话有没有出现新内容……能截个图么?
第4个回答  2010-02-14
用『指证』那幅图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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