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邑县公积金提取材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1
提取公积金,缴存人需按照要求至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至个人银行账户。以下为成都大邑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供参考:
1. 提取本人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 职工已婚,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3. 委托他人办理,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 受托人为职工配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 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 非上述委托关系,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4. 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5. 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6. 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7. 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购房提取:
- 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供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 购买商品房,提供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款票据。
- 购买再交易房(二手房),提供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含有计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或含有价税合计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存量房网签合同。
异地购房提取:
-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商品住房,提供已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款票据;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 在成都行政区域外购买再交易住房,提供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含有计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或含有价税合计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存量房网签合同。
建造、翻建、大修提取:
- 建造,提供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 翻建,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 大修,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经市住房维修管理部门认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鉴定报告(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或D级)、付维修费用或购买建筑材料费用发票。
租房提取:
- 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身份证原件;职工已婚的,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 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 提取证明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购再交易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若借款合同中已有住房抵押条款,可不提供)、银行打印的近期3个月已还贷明细,或有近期3个月已还款明细记录的还款存折。
出国(境)定居提取:
- 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注销原因需为出境定居)。
离职提取:
- 离退休,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离、退休证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 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托管职工无需提供)。
- 农籍职工离职,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户籍资料中,从事职业应为农林牧副渔之一)、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托管职工无需提供)。
- 离职后离开本市/迁出本市,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托管职工无需提供)。
- 未再就业已满年龄且家庭生活困难,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托管职工无需提供)。注:职工在申请时上月有住房公积金汇缴记录,不得办理该业务。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提供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托管职工无需提供)。
- 重大病提取,提供医院出具的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证明或病情诊断书(提取金额超过3万,应同时提供就诊病案)、医院治疗费用发票、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亲属关系的证明。
- 自然灾害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提供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灾害处理情况证明、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已离职职工由本人提供家庭困难情况说明)。
- 死亡提取,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存在争议的还应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或调解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 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应提供当年民政部门颁发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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