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特一号知音大厦2-4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草拟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管理区(本级)教育经费;检查区级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指导和监督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本区教育工作;管理本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本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五、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协调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六、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国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指导学校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本区教师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八、领导局直属二级单位单位。指导本区教育系统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九、指导管理本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主管本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