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2-01
你。你干的保安,既然你去的时候跟人家说好干两个月,那你提前一个月就给队长领这样是你自己是不守信用的,那也有你的问题,脱下来不给解决,那你可以找总裁。总总裁。首先,你自己也有责任,这样得到的回报,应该会很少,你下次记住加任何事,要守信用。
第2个回答 2019-12-01
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就走呗, 这个没啥可研究的
第3个回答 2019-12-0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正式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
你跟谁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谁建立的劳动关系?谁给你发工资?搞清楚。队长只是负责人,他不属于法律认定的法人,它可以不负责的。
你的离职通知书应当用EMS直接发给用人单位,也就¥12。但是它可以证明你为公司工作,并且你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出离职。
第4个回答 2019-12-01
当时招人的时候都会说的特别的好听。但是当你想要离开的时候却没有那么容易。这是一个很现实的情况。只能说你太年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