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电梯检验规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12
液压电梯是一种机、电、液一体化的高科技系统。它可以分为多个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子系统。
(一)泵站系统
泵站系统由液压泵、电动机、油箱及附属元件等组成,其功能是为液压缸提供稳定的动力源,储存油液。
(二)液压控制系统
液压控制系统由单向阀、集成阀块、液压系统控制电路等组成,其功能是控制电梯的运行速度,接收输入信号并操纵电梯的启动、运行、停止。
(三)液压缸及支承系统
液压缸及支承系统的功能是直接带动轿厢的运动。
(1)液压缸:将液压系统输出的压力能转化为机械能,通过柱塞的机械运动来带动轿厢的运动。
(2)支承系统:根据支承方式的不同,支承机械部件有很大差别。
(四)导向系统
导向系统由导靴、导轨和导轨支架组成,其功能是限制轿厢的活动自由度,使轿厢只能沿着导轨作升降运动。
(五)轿厢
轿厢由轿厢架和轿厢体组成,其功能是直接运送乘客(或货物)。
(六)门系统
门系统由轿厢门、层门、开门机、门锁装置等组成,其功能是按照电气控制系统的指令控制开启或封闭层站入口和轿厢入口。
(七)电气控制系统
电气控制系统由控制柜、位置显示装置、操纵装置等组成,其功能是控制电梯的运行,协调各部件的工作,并显示电梯运行情况。
(八)安全保护系统
安全保护系统由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端站保护装置等组成,其功能是确保电梯安全正常地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2个回答  2020-10-12
01电梯的验收检验要求

电梯在验收检验前,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他设置,底坑不应渗水、积水。

此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机房应贴有发生困人故障时的救援步骤、方法和轿厢移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松闸板手应漆成红色,盘车手轮应涂成黄色。可以拆卸的盘车手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在电动机或盘车手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

系统接地应根据供电系统采用符合电业要求的型式,在三相五线制和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应分别采用TN-S和TN-C-S型式。采用TN-C-S型式时,进入机房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始终分开。易于意外带电的部件与机房接地端连接性应良好,它们之间的电阻值不大于5Ω。在TN供电系统中,严禁电气设备外壳单独接地。电梯轿厢可利用随行电缆的钢芯或芯线作保护线,采用电缆芯线作保护线时不得少于2根。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不小于0.5MΩ;照明电路和其他电路不小于0.25MΩ。

电气元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或接插件编号应清晰,并与技术资料相符。电气元件工作正常。每台电梯配备的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对变频变压控制的电梯只要断相保护功能有效。)
曳引机工作正常,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油量适当,除蜗杆伸出端外无渗漏。曳引轮应涂成(或部分涂成)黄色。同一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各台曳引机、主开关等应有编号区分。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后制动轮与闸瓦不发生摩擦。

各安全装置齐全,位置正确,功能有效,能可靠地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02电梯验收检验申请

电梯安装、大修、改造结束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其质量和安全性能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书后,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

使用单位向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2、改变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有关隐蔽工程情况记录;

3、制造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及标准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f、电气接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4、安装(修理)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证明文件。

5、改造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改造单位除提供3、4两项资料外,还应提供:
a、改造部分清单;
b、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
c、必要时提供图样和计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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