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贫困生是定向委培生,被放弃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15
定向委培生定向招聘(就业考核)公告

根据定向师范生培养协议,为做好2018届师范定向委培生定向招聘(就业考核)工作,2018年海安县教育系统面向师范定向委培生公开招聘5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海安籍定向师范生:

(1)为南通市2013级五年制师范定向生。

(2)为海安县2014级师范定向培养生(已参加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自主考核并被录用者除外)。

(3)为江苏省2013级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已参加海安县部分学校2018年春季公开招聘并取得聘用资格者除外)。

3.履行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按期完成学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海安县师范定向委培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带电子照片的《2018年海安县师范定向委培生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2,图片形式提交)。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合并至一个word文档,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附件文件名均为:2018应聘+岗位代码+姓名。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由海安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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