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提交离职报告了,但是中间由于身体原因想提前几天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7-30
提前三十天离职和试用期三十天,从理论上理解,都是一个双向选择,便于用人的过渡,工作交接问题,给双方一个用人选择的机动空间,但试用期选择权在试用者,而离职期选择权在公司,只要主管你的领导同意,说明原因,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应该没问题!
第2个回答  2021-07-30
理论上说提前三十天交离职报告,但实际情况完全可以和公司的人事好好的协商的,真有特殊原因公司一般都会同意的,现在的企业基本上都是以人为本的!
第3个回答  2021-07-30
如果单位还没有批准,你需要按照单位的请假制度执行。单位会按病假扣工资。如果已批准,交接也完成,随时可以走。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21-07-30
这个建议和公司交流沟通,达成一致,以免出现纠纷。
第5个回答  2021-07-30
看了你的问题及描述,
觉得你可以向单位请事假或者病假的。
但愿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望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