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协议合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0

  现如今,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垫资协议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垫资协议合同 篇1

  天津市********有限公司代

  ***********销售公司垫资协议

  甲方(出资人):**********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销售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特要求甲方公司代垫资人民币 **** 万元整,只用于支付****广告费。专款专用,不得作为其它用途使用。

  二:乙方须将此次垫资广告项目合同交由甲方。

  三:代垫资期限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到期乙方负责转帐至甲方指定的帐户,由于乙方原因逾期未能归还甲方的,乙方除照付垫资利息外,并每天按代垫资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到代垫资款全额归还甲方。

  四:乙方故意隐瞒此次垫资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收回本代垫资款的,甲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自缴款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的,经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向指定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垫资协议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有效开展生产经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采石场、乙方投入资金就土石方开采进行合作经

  营。

  第二条拟参与合作经营的采石场概况

  (一)名称:  ;

  (二)地址:;

  (三)经济性质:;

  (四)法定代表人:  ;

  (五)年生产能力:;

  (六)采矿许可证号:;

  (七)爆破许可证号: ;

  (八)生产情况(或建设情况):第三条  承包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需要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条  承包方式

  (一)甲方将自己拥有的采石场发包给乙方,甲方提供机械设备、场地、工人住宿、水、电流通,乙方负责技术、生产及加工。甲方负责销售,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

  (二)承包经营期间,甲、乙双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 算承包经营费用各自承担。

  第五条  承包单价和支付方式

  (一)承包工程单价

  1、土石方承包生产单价人民币/立方,此承包单价以石灰石硬度为准,当土石硬度高于石灰石,单价另算。

  2、大理石承包单价:乙方以生产加工大理石毛石的单价为0.5-1.0米长条石人民币/立方起,长条石每往上递增10厘米单价递增人民币10.00(壹拾元)元;长条石为1.5-2米单价为人民币/立方起,长条石每往上递增10厘米单价递增人民币20.00(贰拾元)元;2米长的长条石单价人民币500.00元(伍佰元整)/立方(开采条石设备甲方投入)的单价标准(该单价标准包括机器设备维修费、人工费、水电费、生产管理费、炸药费、乙方投入的生产成本)

  3、付款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核计工程量为准(工程量按乙方当月生产石方数为准);甲方在下月10日前及时支付乙方所得工程款,该工程款甲方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打到乙方指定账号。

  (二)保证金及支付标准和反还模式

  1、保证金为人 ,其中土石方场地为人民

  币  ,生产大理石场地人民币  。

  2、合同签定后工人进场,乙方先交拾万元的信誉金给甲方,进场正常施工。甲方满足每天(  小时一班)生产量土方达到 立方,大理石条石达到  立方以上,乙方补足人民币 元(壹佰万元整)保证金,如生产量达不到,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进场信誉金甲方应在3日内返还乙方。

  3、乙方支付的保证金,甲方应在乙方井场安全生产个月后,开始返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以每一期分期返还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为止。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维护砂石场及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乙方在生产经营 中有危及砂石场及甲方公司声誉及其他利益的,甲方有权要求纠 正或予以制止;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乙方按月所得的工程款项,不得已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项。

  2、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结算、征地补偿、外部协调、进场道路,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3、甲方负责提供油箱或油罐,甲方向乙方先行垫资采购油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的单价为准。此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进度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乙方爆破作业用电和伙工用品由甲方提供先行垫资采购,此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进度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甲方发包的采石场相关的证照、手续必须齐备,并且不存 在法律瑕疵;如乙方进场后,因甲方证照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生产或减产损失的,甲方照价赔偿乙方损失。

  6、除安全监督检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承包经营权;

  7、甲方负责采石场当地政府、村委会及村民的协调、调解工作,发生问题甲方应及时在3日内调解好矛盾,如3日内不能调解好矛盾的,甲方应该承当乙方人员的误工及相关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承包期间,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享有自主、独立的承包生产权;

  2、乙方有权自己组织用工人员从事承包生产;

  3、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承包生产收入。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对砂石的开采应根据开采方案合理进行;

  2、乙方应当自行组建生产队伍,健全劳动用工制度,严格 劳动安全管理,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

  4、对承包期间产生的劳动用工成本(包括保险费用)及安全事故承担责任;(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 发生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保证金的基准,加倍赔付责任。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第一年履行期间提出和乙方解除合同。如甲方要单方解除合同

  的,除赔偿双倍保证金外,还要照价赔偿乙方在场地投入购买生产机械设备和召凭人员等费用。

  (二)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还 可要求赔偿。

  第十条场地问题

  (一)甲方平场地平完交予乙方。

  (二)乙方自行平场地,甲方负责平整场地所有费用。  第十一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 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于生效合同,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董事长(签字):  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篇二:劳务承包合同

  务承 包

  年月日

垫资协议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的完成,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的具体特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磋商,双方就建设项目 工程的土建施工达成本协议,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 发 商:

  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为一期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6号楼、7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

  层数:23层

  主体结构形式;框剪

  二、承包范围和施工要求:

  (一)承包范围及内容:甲方将改项目土建工程交由乙方施工,(扩大劳务清包工),从砼垫层开始,(除土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所有安装工程(包括安装预留洞口的封堵)、装饰工程、大理石、花岗石、等、水、电、消防、暖、保温、防水、门窗、电梯、楼梯栏杆、扶手、油漆、涂料工程另外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外。其余图纸所包含的土建内容,全部由乙方完成至交房验收包括二级电箱以下所有机械和电线)。主材、地材包含公共部分的粘贴(散水以内的公共部分粘贴由乙方负责人工费)。注:厨房、散水、卫生间的粘贴除外、不包含基础回填土项目。

  1、主体部分

  本工程主体为剪力墙结构,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使用塔吊、施工电梯作为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采用泵送和布料杆结合;模板采用木组合模板,采用钢管脚手架。

  主体结构工程的脚手架工程与安全防护措施;主体结构工程钢筋的制作与安装;主体结构工程的模板的安装、维护、拆除、维修保养;主体结构工程的混凝土浇筑(含后浇带、二次浇捣、现场预制)。

  (1)钢筋工程:(甲供钢材)

  包括钢筋的翻样、制作、电渣压力焊接、闪光对焊、直螺纹连接(套筒甲供)、绑扎、安装成型;包括进出场材料装卸车以及成品、半成品现场倒运;包括余料回收、预埋插筋及废料堆放、固定支架加工。包括钢筋加工的全部机械、工具;包括钢筋绑扎成型所需的扎丝、垫块等辅料、拉杆、火钩、穿墙套管。

  钢筋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按照楼号和施工部位向甲方上报钢筋配料单一份。

  (2)模板工程:乙方施工包括模板、方木、支架、扣件的全部模板工作内容(含模板、模板拼装、模板的安装与拆除)。

  包括砖胎膜砌筑粉刷、满堂支模架搭设,包括模板的配置和支拆;包括主体浇捣时对模板及支撑的保护;包括土建主辅材料的进场卸车;包括土建所需孔、洞口模板的支设和拆除;包括模板的清理、维修、码放;包括木工机械、手动机具、辅助材料(如铁丝、圆钉胶带、泡沫板、脱模剂、海绵胶带等)。

  (3)混凝土工程:甲供商品混凝土,提供泵送垂直运输机具。

  乙方施工包括混凝土管布置及加固混凝土大浇捣及抹面、养护;包括泵车、泵送管的安装、固定、拆接、清洗;包括布料机的安装、操作、拆接、清洗;包括混凝土浇筑使用的震动机机具;找平收面使用的其他机具(如铁锨、铁杆等),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如雨衣、雨鞋、手套)。季节性养护及施工措施的配合、所有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到场内指定点。

  (4)脚手架工程:乙方施工包括钢管、扣件、安全网、密目网、脚手板、槽钢及钢丝绳、脚手架分项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

  包括结构施工所用的脚手架及趴架搭设和拆除、架板的铺设和拆除、密目网的张挂与维护;包括剪刀撑、踢脚板等警戒色油漆;所有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栏杆的搭设拆除;包括出入口、施工通(坡)道、过境线路、人行通道的防护棚(架)安装与拆除;上料平台的搭设与拆除;包括所有的安全防护,包括警示牌、标语牌、广告牌的张挂与拆除(警示牌等由甲供)包括材料进出场装卸车与现场倒运;包括材料整理、维修和分类码放。

  2、其他分项工程

  (1)砌筑工程:外墙、内墙的砌筑及零星建筑。

  包括材料的场内倒运,砂浆的现场拌制,包括施工抄平放线(甲方给大线、点),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后场地的清理。(2)楼地面工程:楼面的'清理找平。

  (3)屋面工程:屋面的找坡。

  (4)装饰工程:二次结构的普通抹灰,门窗洞口,楼梯踏步的抹灰及室外散水施工。

  3、其他:

  a、文明施工:文明工地的不知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验收应遵照规范要求统一安排。 包括施工现场内清理、场地平整、道路硬化;包括临建房基础及水泥地面施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包括日常现场的文明工地建设和迎接各类检查现场清理、整顿。包括生活区、办公区和日常保洁、卫生打扫倒运。

  b、包括材料倒运,临建重新搭建施工。

  4、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所需要主材、地材由甲方提供,除此以外的辅材,及全部耗材由乙方自购;二级箱以下的施工临工用电的电工电料均由乙方自购;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购,上列费用均包含在承包费用中。

  5、乙方承担施工生产所需要的材料库(棚),加工厂(棚)的搭建、维护及拆除(除水泥、砂石、混凝土外)。

  (二)承包方式:

  包清工(含施工机械、机具安全防护用材、小型电动、手动工具、用具)。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规范和以设计文件约定的规范要求和篇三:石料开采加工劳务承包合同

  石料开采加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经发包人(以下称甲方)和承包人(以下称乙方)双方经过协商洽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将  采石场的石料开采加工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特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根据生产计划需要配备相应的机器设备供乙方无偿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爆破、碎石、分料等全套石料生产、加工设备、生产电力、生产生活用水及柴油。甲方仅能从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由此产生的电费及柴油、炸药、费)。甲方不得将废旧劣质设备供乙方使用,所配备设备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自行处置,乙方无需支付所有设备的使用及折旧费用。

  二、承包项目:山体石料开采加工

  三、工程总量及规格:甲方碎石料总需求量 万立方,月最低需求量  万立方。

  四、劳务承包单价及支付方式:

  承包加工单价为 元/立方。

  支付方式:甲方付款方式为每月结算(每月的25日为当月的结算日),甲方应按乙方结算的方数结合单价计算支付给乙方。

  五、计量方式:

  甲方拉走乙方生产加工的石料、石粉应指定人在料场配合乙方进行现场计量收方并由甲方(或甲方全权委托人)在收料单上签收确认,作为月底结算的凭据。

  六、合同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根据互惠互利原则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将乙方生产完成的碎石运出销售对乙方生产供料造成影响的,甲方应承担因此对乙方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向乙方赔偿损失,就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交当地法律部门解决。

  二)根据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承包费,并负责所提供的相应设备维修联系(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对所有的人员在生产开采加工石料期间的安全、保险事项负责,乙方生产开采加工石料的一切干扰由甲方负责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公安、环保、安监、质检、当地村民等,甲方必须提供碎石生产加工、爆破工程、销售经营所需要的一切手续)。

  三)乙方石料加工量未达到本合同所定的最低量直接影响甲方经济利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交当地法律部门解决。

  四)除乙方违约外,甲方不得与第三人再行签订类似合同。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根据承包碎石加工、爆破工程需要,享有无偿使用调配甲方所提供的设备的权利、并享有生产期间产生的石粉及其他废料的所有权和销售权销售所得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有购买需求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享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的聘用选任权。

  二)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组织石料开采加工,如不能按期完成加工任务,因向甲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就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交当地法律部门解决。

  三)因甲方的机械设备问题或甲方无法及时销售运料造成积料无法继续生产或停产、停工,所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交当地法律部门解决。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本合同终止产生的所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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