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增建变电房挡住底层商铺,致使商铺无法经营,未向规划局申请报批。请问如何维权。

姜律师,您好。我方一功四户购买了恒大底层商铺1号至4号。本定于今年6月交房。但是其小区内变电房不合乎规定,被要求拆除。于是开发商与7月29日至8月7日登报(公示如下:附一)。 在没有与我方任何业主取得联系的条件下,开发商动工开始在小区外部、我方门面房前沿新建一4米高的变电房,严重遮挡了我房门面的视角。后经多方了解,1. 新建的变电房只是经本地区管委会批示,要求其协调业主、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2. 没有向规划局申请报批。3. 跟开发商协商后,其一口咬定此变电房合法。请问您我方该如何维权。证据补充:附一 : 我司将于2014年7月29日至2014年8月7日在项目现场(项目大门及综合楼内)进行公示并于2014年7月29日在镇江日报进行登报公示,业主如无异议,我司将按照本方案进行正常施工建设。

第1个回答  2014-09-06
如果没有规划局的批准,可以向规划局投诉,规划局可以要求其停建。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 那请问这个登报的公示有效么? 开发商没有告知我们公示的事情,我们也不可能天天看报纸,是否存在欺诈呢?

追答

公示的内容不能违法,如果是违法的,是无效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