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在建工程入账的固定资产科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3

缺省入账科目会影响你生成凭证过程中对应的科目。

举例说明:在固定资产缺省入账科目中你录入了151”固定资产“科目,那么在固定资产模块新增资产的时候,在生成凭证的过程中软件会自动在借方取到”151“固定资产科目。

同理,在累计折旧缺省入账科目中录入155”累计折旧“科目,那么每月计提折旧的时候,生成凭证贷方就会取到”155“科目。

如果软件中启用了总账和固定资产模块,那么在固定资产中每当有资产新增时候,系统会自动生成一张凭证,那么新增资产借方的默认科目就是自动选择你设置的这个固定资产缺省科目;同样,在计提折旧时候也会自动选择这个缺省累计折旧科目。

扩展资料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

一、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存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二、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第一,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第二,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负荷联合试车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

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负荷联合试车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其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

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不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如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四,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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