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0
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政府部门在管理工作中若不尽职或执行不当,将面临行政责任,严重者可能被依法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建设单位若违反规定,如未经评估在易发区或威胁区域进行建设,或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将受到规划国土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并可能被要求停止生产或施工。违规建设配套防治工程同样会被处罚。

对于未定期维护专项治理工程的行为,单位将被要求改正,逾期不改将面临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未及时治理的情况,将面临罚款,严重时由政府介入治理并追偿费用。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违规爆破、削坡或建设,将受到罚款并可能被勒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评估、勘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经济处罚,并可能吊销资质证书。

侵占、损毁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工程设施的行为,将被规划国土部门严惩,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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